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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铁路多种经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全路战略目标如期实现。
  三、明确发展重点
  加快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发展支柱产业,尽快形成规模经营。运输企业在继续规范发展运输服务业的同时,重点投资货场和客运配套设施,大力发展仓储、商贸、旅游、旅行服务、广告业。积极开发房地产、高新技术和信息咨询业。条件适宜的地方要积极发展外贸、边贸,也可进行矿产、建材等地方优势资源的开发等。其他企业也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自身特点,明确多种经营的发展重点。
  铁路运输系统进一步发展多种经营要以铁路局(包括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包括广铁集团各铁路总公司,下同)为主。适当集中财力,加强横向联合,充分发挥铁路整体优势,大力兴办实业,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经济实力,经营档次高,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增强运输系统多种经营的中坚力量,使所创收益逐步成为多种经营收益的主要来源。部、局、分局举办的各类专业公司之间的经济关系,鼓励实行资产联合、经营联网、分配联酬。
  四、增加发展投入
  为实现全路战略目标,铁道部要增加发展多种经营的投入。部组建全路性大公司,都要注入一笔数量相当的资本金。铁路运输系统多经企业在“八五”期间按照中央财税渠道上缴的所得税,继续执行国家即定扶持政策到1995年。部还要拿出一笔专款,并向国家、银行争取一部分贷款,作为支持多种经营的专项资金,由多经企业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对多种经营的骨干项目,特别是为客货运输配套的服务设施和重点实业型项目,要纳入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给予重点保证。部分铁路运输设备、设施,经批准可转让、出租给多经企业经营。
  各铁路企业都要增加对多种经营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多经企业要增加自身积累,用于发展投入。多经企业税后利润的40%和享受减免税政策减免的税金,必须用于扩大再生产。
  站段多经企业税后利润中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和减免的税金,铁路运输企业可统筹用于多种经营骨干项目建设,并使站段多经企业享有相应的权益。
  鼓励多经企业各级在市场中筹集资金,采取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利用路内外、国内外资金,加快发展速度。
  五、推进企业改革
  要制定总体规划,明确政策措施,积极有序地推进多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
  多种经营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多经企业转机改制工作。要针对改革中的难点,制定措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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