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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认证情况调查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认证情况调查的通知
(办技字〔201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森林认证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产品市场准入的一种有效手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实施森林认证制度已经成为各国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200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明确提出了“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建立森林认证制度,我局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国森林认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具备了开展认证活动的条件,为全面推行森林认证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加强森林认证管理,全面了解我国林业经营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认证状况,掌握我国开展森林认证情况,规范森林认证市场,确保森林认证工作稳步、健康、有续发展,我局拟组织开展森林认证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森林认证情况,认真组织通过森林认证的单位填写森林认证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二、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告及森林认证情况调查表、森林认证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2)报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认证管理处。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科技中心 李青 于玲
  电 话:010-84239108
  传 真:010-84238752
  地 址:北京和平里东街18号
  特此通知。

  附件:1.森林认证情况调查表
  2.森林认证情况调查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森林认证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                                (盖章)

森林经营单位

名  称

 

认证

面积

公顷

森林

类型

 

森 林

所有制

 

主  要

用材树种

 

是否同时开展产销监管链认证

是□    否□

开展产销监管链认证的

主 要 林 产 品

 

主要林产品

销 售 市场

国内市场□   国际市场□    国内和国际市场□

初次认证

时  间

 

初次认证

费  用

 

直 接

费 用

 

间 接

费 用

 

年审费用

 

直 接

费 用

 

间 接

费 用

 

认证机构

名  称

 

审核组人数

 

审核组长及国别

 

外方审核员

名   单

 

中方审核员

名   单

 

提供咨询服务的

认证咨询机构名称

 

认证效益

评  价

 

经济方面:

 

环境方面:

 

社会方面: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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