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挂车保养和修理统计的目的是:合理组织汽、挂车的保修工作,检查汽、挂车保修技术经济定额和计划修理、预防保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反映和研究、汽挂车保修部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保修技术质量。
第一节 汽、挂车保修的统计范围
凡公路运输企业的营运汽、挂车,不论是在本企业附属保修单位或是委托其它保修单位进行统计。
汽、挂车保修分类和作业内容,按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和修理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对载客汽、挂车和载货汽、挂车应分别统计。
第二节 汽、挂车保修的统计指标和计算
1.汽、挂车修理和保养作业统计指标和计算:
修竣辆次是指报告期经保养、修理完竣出厂的车辆数。包括在报告期前送修在本报告期修竣出厂的车辆数。不包括返修竣工的辆次。只进行发动机大修的,不应作为修竣辆次统计。
返修辆次,是指修竣出厂后的车辆在保证范围(如大修车走合期后4,000到5,000公里,或从实际出厂之日起六十天内),由于修理过失或因利用旧料及配件质量不佳造成的损失和故障,而回厂返修的辆次数。凡有返修工单的汽车不论返修工时长短及修理费用多少,返修几次就计算几个返修辆次。但经检验属于外购配件问题引起的返修,在车辆进厂不超过半天(四小时),修理工时在八个工时以内者,可不计返修辆次,只计修理工时。
返修率,是指修竣出厂车辆中回厂返修车辆所占比重。是反映保修工作质量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返修率=返修辆次/修竣辆次×100%
在厂总车日(车时)是指报告期修竣车辆在厂车日的总和。一辆修竣车的在厂车日,是指从厂方受理该车进厂之日的第二天起至修竣交车出厂的当天止的日历日数(算出不算进)。报告期在厂总车日包括该期返修车占用的在厂车日,及节假日数。一、二级保养和小修在厂车时,指车辆进厂(场)至作业完毕,经检验合格出厂为止所占用的小时数(昼夜连续计算)。其计算单位:大修、三级保养为“车日”,一、二级保养和小修为“车时”。
平均在厂车日(车时)是指报告期平均每辆修竣车的在厂车日或车时数。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在厂车日或车时=在厂总车日(车时)/修竣辆次
修理(保养)总工时是指修竣车辆进行修理(保养)作业的工时总数。汽车大修使用工时,包括大修及为其服务的制配工时、原车件的修旧工时、返修工时等。采用总成互换,应将换装的总成大修耗用的工时,统计在总工时内。但修旧件和总成互换件已按商品价计算者,不再计入工时。客车两次大修之间进行的发动机大修,其工时应计算在下次大修工时内。结合保养进行的小修,如保养和小修工时超过保养定额工时,其超过部分,可另计小修工时,不包括在保养工时内。其计算单位为:工时。
平均修理(保养)工时是指修竣车辆平均每辆次修理(保养)作业工时数。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修理(保养)工时(工时)=修理(保养)总工时/修竣辆次
修理(保养)费用是指修竣出厂车辆进行修理(保养)作业费用的总数。不包括轮胎的修补和翻新费用。其计算单位为:元。
客车两次大修之间进行发动机大修的,其费用应计算在下次大修费内。
平均修理(保养)总费用是指修竣车辆平均每辆次或每行驶一定里程的修理(保养)作业总费用。大修按辆次计算;小修保养按每车千公里计算。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大修车平均修理费(元/辆次)=大修总费用/大修车修竣辆次
小修(保养)平均修理费(元/千公里)=小修(保修)总费用/总行程×1000
2.汽车大修间隔里程统计指标和计算:
送修大修辆次是指在报告期内,已送到本企业附属的保修厂和委托其它企业进行修理的辆次,和大修后已行驶一定里程,经技术鉴定其机件磨损程度已超过大修容许限度而经批准报废的汽车辆次。不包括非正常损坏和行车肇事需要大修的送修辆次。
大修车总行程是指报告期送修的各辆大修车,从上次大修后出厂运行时起,至本次大修止所行驶里程的总合;包括报废车辆(不包括因肇事损坏而报废车辆)最后一次大修后至报废止所行驶的总车公里。
平均大修间隔里程是指报告期送厂大修车平均每辆车相邻两次大修间行驶的里程。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大修间隔里程(公里)=大修车总行程/送修大修辆次
第三节 汽、挂车保修统计的原始资料
汽、挂车保修统计的原始资料为车辆动态记录、保修费用结算单、工时统计记录等。
第七章 机动车行车事故统计
机动车行车事故统计的目的是:在于掌握行车事故发生的次数、原因和死伤情况,以便对各种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为贯彻运输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考核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一节 机动车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机动车行车事故统计范围是:公路运输企业的营运汽、挂车和其它机动车在公路或街道行驶和运行中的停放,由于发生碰撞、翻复、碾压、落水、失火、机械故障以及其它原因而造成的行车肇事事故。但对车辆在行驶中,因地震、台风、山洪和雷击等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可单独统计。
第二节 机动车行车事故的统计指标和计算
行车事故总次数是指公路运输企业在报告期内营运汽、挂车和其他机动车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的次数(小事故只作处理不作统计。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划分,按监理部门的规定)。
公路运输企业自己的机动车互碰,计算一次事故。
公路运输企业之间的机动车互碰,由负主要责任一方统计。公路运输企业与非公路运输企业之间的机动车互碰,由公路运输企业统计。公路运输企业的机动车与火车互碰,由公路运输企业统计。
责任事故次数是指根据交通监理部门(或公安部门)裁决,由公路运输企业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的行车事故次数。
事故伤亡人数是指由于行车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因事故所致伤亡的旅客、行人以及公路运输企业自己的职工。其中:
受伤人数是指由于行车事故而造成重伤和轻伤的人数,伤者指住院一天及一天以上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