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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业务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失效]

  三、资金供应方式及会计核算手续
  (一)代理开发银行各种委托贷款的资金供应和核算方式,按照委托代理协议规定,各种委托贷款均由开发银行按项目将贷款基金直接汇到项目经办行。经办行贷款业务部门根据总行转发的年度投资计划、借款合同,以及收到的委托贷款基金,以贷款基金为准,根据贷款基金数额,填制贷款指标通知书,并在贷款指标通知书上加盖业务部门业务专用章后交会计部门,并同时通知贷款单位办理贷款转存手续。会计部门在核定的贷款指标内按规定一次发放、转存,并开始计息。借款单位还款时,不得滞留,立即将同额的贷款基金汇至开发银行在总行的“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帐户。
  (二)委托代理贷款的会计处理手续
  1.总行根据开发银行填制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用途栏应注明“汇拨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字样),将基金汇拨到经办行,按常规手续处理。会计分录:
  借: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           ××贷款基金户
    贷:存中央银行存款            存款户
    或:联行往帐               ××行往帐户
  2.经办行收到总行汇入基金的有关凭证后,根据收款凭证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借:存中央银行存款              存款户
  或:联行来帐                 总行来帐户
    贷: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         ××贷款基金户
  会计部门应及时将收帐通知交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按基金种类登记台帐,并据以签开贷款指标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留存,一份送借款单位。
  3.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签开的贷款指标通知书后,据以开立贷款帐户,按规定对贷款单位发放贷款。转存时会计分录:
  借:代理开发银行××贷款           ××单位××贷款户
    贷:××存款               ××单位存款户
  4.借款单位还款时,应在还款凭证注明“归还××贷款本金”字样,会计部门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借:××科目                 ××户
    贷:代理开发银行××贷款         ××单位××贷款户
  同时,填制汇款凭证(采用电汇),经经办行贷款业务部门审定后,将还款同额的基金退回开发银行在总行开立的回收贷款本金户,并在汇款凭证用途栏注明“退回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贷款单位还款”字样,办妥汇款后回单联送业务部门据以销记台帐。会计分录:    
  借: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           ××贷款基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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