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认证认可申诉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我委制定了《认证认可申诉投诉处理办法》,现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2002年3月5日发布的《认证认可申诉、投诉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认证认可申诉投诉处理办法》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认证认可申诉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公正地处理认证认可申诉、投诉,规范认证认可申诉、投诉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有权依据本办法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诉、投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申诉,是指当事人直接受到有关认证认可工作机构作出决定的影响时提出的异议。
  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任何组织或个人认为有关认证认可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获证组织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
  本办法所称认证认可工作机构,是指从事认证认可工作的认可机构、人员注册机构、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认可工作人员,是指认可评审员、认证审核员、工厂检查员、认证咨询师、认证培训师以及认可、人员注册、认证、认证培训和认证咨询机构的业务管理人员。
  第四条 处理申诉、投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原则;
  (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三)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高效与经济原则。
  第五条 负责处理申诉、投诉的工作人员,与申诉、投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