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局制市局主管局长(或通过主管科长)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分局每月质量统计分析及质量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质量管理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原始记录填写情况,遗留问题、前次检查意见以及用户向监督部门申告的处理情况等。检查结果要有明确的评语及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改进期限,以指导帮助分局的工作。检查周期每季度一次。
为提高质量监督检查效果,在未实现112台集中测量方式前,市局主管科室定期对各分局112台的服务质量(如应答逾限,用户申告原始记录,服务态度等)进行人工呼叫测试或监测检查。
3.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电信处每年对所辖地市局进行抽查,抽查数应不少于5个地市局;对省会局则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市局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统计分析及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4.质量监督检查必须与质量考核和奖惩挂钩,与质量教育相结合。凡未完成质量考核指标或造成用户向监督部门(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投拆的有理由申告,均应对相应市局、分局、班组乃至个人进行扣罚;凡服务质量好,受到用户表扬的均应奖励。
三、加强话机进网管理,切实做好用户机线设备的维护
(一)健全话机进网管理办法
1.用户进网使用的话机型号,必须是邮电部颁发的有进网许可证的话机型号,没有进网许可证的话机不能进网使用。
2.定期检查清理已进网而无进网许可证的话机。对已进网使用的话机型号,结合测量员对用户话机测试,每所核对一次;结合话机巡查,每两年现场核查一次。凡发现无进网许可证的用户话机,经登记后限期要求用户更换成有进网许可证的话机,局方应为用户更换话机提供咨询和服务。
3.搞好话机的选型工作,改变进网话机型号过多过乱,维修困难的状况,认真落实部1990年《关于印发进网电话机整顿评选结果和有关问题的通知》,优先选用优质、售后服务好、用户欢迎的话机。每个选型品种的型号原则上以不超过10个为宜。
4.各邮电(电信)部门销售的话机必须是有邮电部颁发的话机进网许可证的,严禁经营无进网许可证或伪劣的话机。违反规定的,当地邮电(电信)主管部门有权禁止进网,同时报省邮电管理局,情节严重的,省邮电管理局要及时报部电信总局。
5.坚持话机进网前的检查。新装或更换网上使用的话机,在正式使用前要检查型号和质量,经112台测试合格方可使用。
6.维护单位要按要求对装机、移机及相关线路工程等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前出现的障碍应由装移机等工程单位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