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关于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
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983年1月11日)
国务院同意《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座谈会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这一工作的归口领导,今后应由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民委共同负责,并由国家经委牵头。
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座谈会纪要
为了加强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在党的十二大精神的指引下,国家计委、国家民委于一九八二年十月七日到十四日,在宁夏银川召开了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北、山东、内蒙古、宁夏、新疆、甘肃、青海、广西、云南、贵州、西藏和四川、吉林、广东、湖南等十九个省、市、自治区的计委、协作办、民委主管这项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国家经委、铁道部、国家物资局的代表。在座谈会上,各地汇报了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座谈会的召开,对于搞好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
为了增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一九七九年党中央确定:北京支援内蒙古,河北支援贵州,江苏支援广西、新疆,山东支援青海,天津支援甘肃,上海支援云南、宁夏,全国支援西藏。三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方针指引下,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逐步地开展起来。据八个受援的省、区的不完全统计,一九八0年到一九八二年,确定开展的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项目有一千一百七十八项,其中已经完成的有三百八十一项,正在进行的有六百六十三项。通过三年的实践,这一工作已经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在少数民族地区更为突出。
一、推动重点企业的改造、整顿,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帮助解决技术难关,不断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花色品种。
三、培训人才,促进了智力开发。
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资源考察和研究,提出了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合资联营、补偿贸易等方式,共同开发矿产资源,发展农、林、畜产品加工工业,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