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体育阵地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要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宜强求一律 。
三、广开门路解决经费问题。
农村文化体育建设,主要是依靠社队集体经济力量来办。但近年来,一些地区利用自筹经费的办法,也解决了不少问题。他们的作法:一是从社队集体收入中拨出一点;二是倡导青少年种地、植树养鱼、小秋收、搞各种副业自筹一点;三是争取和鼓励社会上有关方面和热心体育的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资助一点。这些作法可以提倡。
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各级政府在可能的条件下, 也应拨出一定的经费
,扶植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及老革命根据地,应重点加以扶持。 各级体委、文化部门都要从现有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用在农村文化体育事业上。
四、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农村体育要充分利用文化中心、文化站和“青年之家”开展活动,使之逐步实现阵地化、经常化、多样化。要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做到平时有安排,经常有活动。体育基础较好的地方应根据群众爱好,抓好重点项目,逐步形成传统,争取建成一批“体育之乡”。要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和农村集市适当开展小型、单项的体育比赛。有条件的县、区、乡(镇)和人民公社也可以适当举办农民运动会。
五、搞好农村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
省、县体委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举办短期训练班,不断为社队培养体育骨干。
农村中小学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体育设施。要认真抓好学校的体育工作,
这不仅可以直接为农村培养体育骨干,而且在组织农民体育活动中,也可以发挥其参谋和技术辅导作用。
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当前农村体育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要做好农村体育工作,必须重视调查研究。各级文化体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当深入基层,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注意培养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四)
关于一九八三到一九九0年农村体育工作的规划和安排问题。
为把开创农村体育工作的新局面落到实处,今后八年的工作大体分成两个阶段:前三年主要是打基础,创局面,把组织领导健全起来。除少数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外,努力达到镇镇有文化中心,乡乡有文化站,队队有“青年之家”(或俱乐部),经常开展各种各色的文体活动。后五年力争农村体育事业有个较大的发展。农村文化中心缺少体育场地设施的都要充实起来,条件好地方,还可以搞些比较先进的场地设施,如利用太阳能、温泉水,修建简易室内游泳池等,使体育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逐步进入更多人的生活,不断增强广大农民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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