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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拥军优抚安置方面。实现拥军优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国家抚恤制度、社会优待制度。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制度。实现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
  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农村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政治权利。乡镇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城市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扩大社区民主,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民间组织管理方面。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自律机制完善的民间组织体系,建立高效、协调、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
  区划地名、收容遣送和婚丧管理方面。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科学规范,城市布局合理,地名、殡葬、婚姻管理和收容遣送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
  三、“十五”期间民政工作基本任务
  (一)以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提高紧急灾害救援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制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和灾民的基本生活
  1.城镇要全面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完善配套法规,加强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将城镇中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逐步建立临时救济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医疗、住房、教育救助。农村要进一步深化救济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济制度。
  2.科学划分灾害等级标准,强化救灾分级管理体制,充分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制定救灾应急预案,切实改进和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
  3.规范救灾捐赠工作,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推进救灾捐赠工作的经常化和社会化。
  4.广泛应用减灾科技成果,建设一批重大减灾工程,提高我国减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全民减灾意识。建成中国减灾中心。
  (二)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事业
  1.大力兴办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多渠道、多形式地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 2005年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城市推进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逐步形成社区有站点、街道有服务中心的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网络。农村90%以上的乡镇建立敬老院,其中有条件的敬老院要逐步建设成为综合性的社会福利中心,为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提供灵活多样的福利服务和庇护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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