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计监督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包干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新增开支项目、提高开支标准,要单独设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手续齐全。商务部财务司将不定期地对援外培训班的承办单位、航空代理机构及保险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按规定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同时,建立健全承办单位、机票代理、保险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司负责解释。
  附件1:援外培训班费用开支标准及结算方式一览表
  附件2:援外培训班包干结算表
  附件3:援外培训班表国际旅费结算表
  附件1:
  援外培训班费用开支标准及结算方式一览表
| 费用项目 | 开支内容 | 结算标准 | 报销方式 | 
| 副部级及以上 | 司局级及以下 | 
| 一、培训费 | 讲课费、翻译费、教材、教学及实验设备、有关资料、场租、当地交通、实习参观、邮电通讯、安保等费用。 | 具体标准见财行[2008]2号文 | 按标准包干 | 
| 二、接待费 |  |  |  |  | 
|  1.实习交通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实习参观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 部级官员20天以内每人4000元,20天以上60天以内每人5000元,超过60天的每人6000元。 | 司局级及以下官员20天以内每人3000元,20天以上60天以内每人3600元,超过60天的每人4000元。 | 按细则标准包干 | 
|  2.伙食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日常伙食费(包括酒、饮料等)。 | 部级班170元/人·天 | 司处级官员班和技术班140元/人·天 | 按标准包干 | 
|  3.住宿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日常住宿费。 | 700元以内/人·天 | 300元以内/人·天 | 按标准上限包干 | 
|  4.宴请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中方宴请费(包括酒、饮料等),每班不超过2次,中方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学员人数的30%,最多不超过15人 | 部级班:200元/人·次  | 司处级官员班和技术班:150元/人·次 | 按标准包干 | 
|  5.零用费 | 直接发给学员的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日常零花钱。 | 20天以内一次性2000元/人,超过20天部分100元/人·天 | 80元/人·天 | 按标准包干 | 
|  6.小礼品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中方赠送纪念品费用。 | 不超过400元/人 | 不超过200元/人 | 按标准上限包干 | 
| 7.保险费 | 承办单位为培训学员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保费。 | 100元/人 | 100元/人 | 统一办理和结算 | 
| 8.中转交通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中转地的交通费用(北京、新疆中转除外)。 | 200元/人次 | 200元/人次 | 按标准包干 | 
| 三、国际旅费 |  |  |  |  | 
|  1.国际机票款 | 学员从所在国到培训地最经济合理的国际线路机票。 | 头等舱  | 司局级:公务舱  其他:经济舱 | 集中订票,统一结算,据实报销 | 
|  2.国际中转费 | 经第三国中转,且单程单次中转时间超过6小时或单程累计中转停留超过8小时。 | 300美元/人 | 200美元/人 | 按核定的国别包干 | 
| 四、毕业证书制作费 | 统一制作 | 12元/本 | 12元/本 | 统一印制,标准内据实结算 | 
| 五、管理费及税费 |  |  |  |  | 
| 1.承办管理费 | 为举办、管理培训班而发生的组织管理费用。 | 按照除国际旅费、税费以外的培训班费用的6%提取 | 按标准提取 | 
|  2.管理人员费 | 每10名外国学员配1名中方管理人员,不够10人按10人计。 | 参照培训学员标准执行 |   | 
|  -食宿费 | 培训班中方管理人员的食宿费。 | 参照培训学员标准执行 | 按标准包干 | 
|  -实习交通费 | 培训班中方管理人员的异地参观实习交通费。 | 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空调客车 | 参照学员标准包干 | 
|  3.营业税 | 举办培训班涉及缴纳营业税的。 | 以正式税票为依据核销 | 实报实销 | 
| 六、其他支出 | 上述开支以外,经财政部批准开支的其他费用。 |  | 实报实销 | 
|  | 学员洗衣、理发、邮电通讯等费用 |  | 学员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