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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我部各司(厅)主要职责的通知

  十三、拟订并实施贸易平衡的宏观政策和措施。
  十四、联系指导部属驻国外贸易中心。

计划财务司(简称计财司)职责

  一、拟订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总额计划并汇总上报、下达;负责年度商品计划中属国家计委管理商品的总理平衡,并办理上报衔接和下达。
  二、参与制定与外经贸有关的汇率、价格、关税、税收、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政策。
  三、负责并指导外经贸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和发布全国进出口企业排名。
  四、拟订外经贸财政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外经贸行业的财会业务;参与管理外经贸行业出口退税;预测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成本、盈亏、资金需求,掌握分析执行情况。
  五、审批并汇总编报部属企业的进出口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管理我部系统所属海外企业的财会工作。
  六、管理国际经济合作基金、承包劳务周转金、联合国多边援助资金,检查分析使用效益;负责汇总、监督、报批对外援助资金预决算。
  七、汇编、审批部属单位非贸易外汇的预决算;管理我部总的外事经费;管理部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购审批。
  八、归口管理全国外经贸各项外汇收支,参与编制国家外汇收支计划,监督检查出口收汇计划执行情况。
  九、编报、管理、审批部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基建物资计划和财务决算。
  十、管理营业用房、救灾、扶持出口生产、简易建筑、轻纺、外贸发展、风险等专项基金,以及仓库更新改造等专项贷款指标的分配和使用。
  十一、负责扶贫及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
  十二、管理部属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境外企业的国有资产。
  十三、负责部属企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监督部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四、指导外经贸系统和负责部属企业股份制工作。

亚洲司职责

  一、拟订对主管国家和地区的国别政策;协调处理双边经济贸易关系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双边贸易平衡情况,参与拟订有关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主管国家经济贸易的综合调研;协调处理同主管国家双边经济贸易关系中涉及国别政策的重要业务。
  三、负责对主管国家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贯彻实施。
  四、负责同主管国家政府间双边谈判和双边混委会的组织;负责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的商签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拟订同主管地区周边国家的边贸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对主管地区未建交国家的经济贸易政策,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经贸团组的互访。
  七、参与主管地区的区域性经贸活动,拟订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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