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
(一九五○年五月十九日政务院第三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一九五○年六月十七日发布)
由于帝国主义的长期侵略与国内反动势力的长期统治,使中国经济遭受了重大的破坏,农村日益贫困破产,民族工业不仅不能发展,而且日益衰落,因而造成了城市中的广大失业群。解放战争胜利以后,除东北地区由于完成了土地改革,努力经济建设,已表现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正常发展外,关内广大地区,因美帝国主义直接支持的蒋匪残余肆行长期封锁与不断轰炸,加重了工商业的困难。同时,那些过去专供地主、官僚资产阶级荒淫享乐的工商行业,随着反动统治阶级的崩溃,趋于不可避免的没落。农民购买力又因长期战争与去年部分地区遭受灾荒的影响,大为降低。此外,人民政府最近几月来,在财政经济方面进行了若干重大措施,虽然扭转了十二年来使广大人民遭受莫大损害和痛苦的通货膨胀的局面,使物价趋于平稳;但同时也带来了暂时的市场停滞和工商业凋零,甚至开厂停业的现象,某些原来从事投机买卖的工商业,一时转不过来更无法维持。所有这一切使得某些城市中,尤其是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重庆等城市中发生了相当严重的工人失业现象。
很显然这种现象只是暂时的困难,是进步与胜利发展中的困难,是在这种进步与胜利继续发展中便可克服的困难。现在物价平稳已造成工商业正常发展的条件,只要打下台湾彻底歼灭蒋匪,只要今年农村收成正常,只要对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加以适当调整并纠正目前某些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全国工商业情况便可好转;而在全国土地改革完成,现有工商业有了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有了大量节减转而投资于工业生产以后,全团工商业情况便可根本好转。东北目前经济上升及基本消灭失业的现象,就是很好的证明。各级人民政府应号召各地工商企业中的工人、职员与工商业者,本「同舟共济」的精神,互相协商,共同努力,找出适当办法,继续维持商业,度过目前难关,争取经济情形好转的早日到来。
但是已经失业的工人,生活异常困难,急需救援,无法等待,人民政府将予以极大的同情和关怀,并给以可能的援助和救济。因此,特决定下列各项;作为各地处理目前失业工人问题的方针:
(一)在本年度国家财政概算预备费项目拨出四亿斤粮食作为救济失业工人基金,由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商定支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