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3〕40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国家标准。近期要大、中、小结合,逐步发展大型集装箱。在发展通用箱的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发展专用箱。
三、 与集装箱运输配套的铁路车辆、船舶、汽车、装卸搬运机械等设备以及适箱货物包装标准系列,应以国家标准箱型为基础,进行选型、设计和制造, 并向
标准化、 系列化、专用化发展。集装箱专用车,应备有保证安全的紧固装置。机
械工业部门要尽快研制并提供发展集装箱运输所需的专用汽车和装卸机械。
四、 适箱货中的十二个品类:交电、仪器、小型机械、玻璃瓷器、工艺品、印刷品及纸张、医药、烟酒食品、日用品、化工品、针纺织品和小五金。各品类的具体品名,由各有关铁路局、港务局、交通局结合当地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拟定具体方案,报当地省、市、自治区经委或交通办批准执行。对规定品名的适箱货物,交通运输和物资管理、生产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采用集装箱运输。
五、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要积极发展我国自有船队运输,增开国际航线,并逐步扩大按集装箱运输条款办理运输(包括陆运)。在派船安排上,要努力适应对外合同交货期的需要,安排好航班的密度,逐步做到定期、定港、定航线,要优先使用国轮,合理利用外轮,提高外贸运输合同履约率。要充分发挥我国集装箱码头的作用,凡可由国内港口装箱装船的货物,要积极开展直达运输。口岸各有关单位要在港口和内陆中转站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搞好联合办公,加强协作,简化手续, 改进工作, 以加速船、箱周转,更好地为外贸运输服务。
六、铁路在搞好中小型集装箱运输的同时,要适当发展大型集装箱运输;实行通用敞车和专用车运输并举,重点应逐步向专用车成组和专列运输的方向发展。
七、 沿海国内集装箱由客货班轮运输,逐步发展到多用途和小吨位的集装箱专用船运输;长江既要发展国内集装箱,同时也要发展国际集装箱专用驳船和支线船。沿海中小港口和长江港口可以改建和新建多用途码头,开办集装箱运输业务,开辟沿海和近洋集装箱班轮航线,大力发展江海、水陆集装箱联运。
八、 汽车运输是集散港口、车站集装箱的主要运输方式,应与港口、车站配套发展。组织汽车联营,并以交通部门为主,发展专用车辆。同时要发挥外贸、商业等物资部门自有汽车的作用,积极开展公路干线直达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