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煤炭工业部
关于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的通告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国务院原则同意煤炭工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 ,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分布很广。发展煤炭工业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在重点发展国家统配矿的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地方国营煤矿和小煤矿。特别是缺煤地区更要加快发展,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各地、各部门都应积极扶持。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小煤矿的发展要加强领导,统由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合理利用资源。对重要的矿山,要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从全局考虑,统一规划,按计划开发。对分散的资源,也要有规划,有组织地进行。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要一刀切。既要积极支持,又要结合当地情况立点法。当前小煤矿的安全状况差是个严重问题,各级领导必须严肃对待,予以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所有开办的小煤矿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煤炭工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队集体办的小煤矿发展较快,现已办矿16,000多处,去年产煤1.46亿多吨,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五分之一以上,近三年平均年增长1,000多万吨,已经成为我国煤炭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队煤矿的发展,起到了国营煤矿所起不到的作用。去年社队煤矿除提供地方和社队企业用煤4,000多万吨、生活用煤2,000多万吨之外,还提供外调商品煤4,000多万吨,对发展地方工业和农民生活用煤起了重要作用。
缺煤的江南九省(区)去年社队煤矿产煤二千四百多万吨,占九省(区)总产量的23%,提高了自给水平。
去年全国用社队煤矿生产的煤烧砖瓦一千四百亿块、石灰三千多万吨,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75%和90%。
直接从事小煤矿生产的约三百万人(包括季节性从业人员)其收入超过当地农民平均分配水平一倍以上,近两万个社队的全体社员均跟着受益。
我国幅员辽阔,煤炭资源丰富,有一千多个县蕴藏着煤炭。现在已经开发的,只是一小部分。因而,发展小煤矿有着十分优越的条件。有煤炭资源和运输条件地区的广大群众也有办矿的积极性。但长期以来我们对小煤矿重视不够,扶持较少,再加上经济政策某些方面统得过多过死,使小煤矿的发展受到限制,这是非常不利于“四化”建设的。我们总结了小煤矿发展的经验教训,认为对小煤矿的建设,要解放思想,放宽政策,调动有条件的地区、各行各业和群众办矿的积极性,这是煤炭工业必须采取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为此,我们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