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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律师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

  (一)加快建立律师诚信体系,提高行业公信力。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律师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系统以律师行政管理机关或行业协会的登记注册信息和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为基础,以各有关部门、各级司法机关及客户提供记录的律师事务所信用信息为内容,为监督管理律师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律师事务所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健全律师事务所中党的组织,在律师队伍中积极发展党员,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表率作用,用良好的党风带动和促进行业文明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制定、完善《律师执业规范》,加紧制定各类业务规程和标准,力争尽快建立起律师行为规范体系。要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活动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执业公示制度,将律师服务职责、办案程序、服务规范、收缴标准、工作纪律、责任赔偿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将律师执业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要对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处罚等环节进行规范,完善投诉、处罚机制,保证投诉受理渠道畅通,坚决制止和严厉处罚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要建立行风监督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簿(箱)、举报电话(箱)、聘请行风监督员、社会民意测评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对行业的监督。
  (四)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律师所”、“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要在总结过去几年创建活动经验基础上,加以推广,为行业创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向全社会展现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对文明所和示范窗口进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要取消称号。
  (五)加强律师宣传工作和律师文化建设。注重对律师队伍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宣传律师的作用,让社会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律师行业。开展“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对爱岗敬业、热心公益事业并对本行业和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律师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律师宣誓、统一律师出庭着装、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增强律师对律师职业的认知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六)积极开展公益活动。配合司法部提出的律师服务进社区的要求,积极引导和组织律师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捐资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倡导行业内的互助、协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条件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要向西部地区、条件差的同志给予扶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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