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设“基地”的学科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的一级学科点。
2.有一个以上(包括一个)博士点或五个以上硕士点。
3.有一支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教学和科研需要的高质量的师资队伍。
4.有一套深化教学改革的思路和措施,有教育改革和重点建设的目标,有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案。
5.学校领导和学校所属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支持“基地”建设,并有相应的政策及配套措施。
国家教委所属高校直接向国家教委申报,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学校,通过学校主管部门向国家教委申报。
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由国家教委组织专家论证,最后由国家教委审定批准。
三、招生办法
各校可在国家现行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订吸引优秀生源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可适当增加招收优秀保送免试生指标。也可以从本科其他专业中,选择少量当年入学的优秀学生。
在保证本科、研究生层次各自独立的前提下,可实行“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流制,即在本科四年级学生中经严格考试选择品学兼优者直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二年后,选择优秀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四、人才培养
“基地”的人才培养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马克思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政治理论课和德育课的教学,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国情、民情,增强责任感,培养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树立报效祖国的雄心壮志。
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路子,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教学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制定高标准的培养方案。可考虑文科教育的特点,适当统一考虑本科生和研究生阶段的教学安排。在本科一二年级,要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文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并注意安排自然科学知识方面的教学;高年级要加强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训练。对课程结构的改革,要强调其整体性与逻辑性,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与选修课之间的比例要适当。对教学内容的改革,要大胆吸收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实更新教学内容。提倡启发式的教学方式,课堂教学要讲重点、难点,认真组织好课堂讨论,指导好学生的课外阅读。“基地”的主要课程,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讲授。重视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本科阶段,应安排学生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调查和业务实习。
加强教学管理,制订和完善学籍管理条例,严格考场纪律,提倡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