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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团结奋斗,这就要求我们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心同德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坚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发挥宪法的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主管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性,认真抓紧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宪法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把学习宪法作为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宪法学习讲座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宪法原文,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宪法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贯彻落实宪法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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