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律师事业五年(2002—2006年)发展纲要》的通知

  3.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人力资源机制、财务管理及分配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业务管理机制、制度机制、保障机制、文化建设机制等,使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4.逐步建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
  5.严格律师执业准入,完善律师执业标准,规范律师上岗执业的实习和考核程序,以保障律师队伍的质量。
  6.建立律师业务质量保障体系。在律师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工作程序上,建立统一准则,并通过严格的监管,保障这些准则落到实处。制定律师事务所避免执业利益冲突规则,使律师执业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7.建立健全责任赔偿制度。在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控制和降低执业风险的同时,运用责任保险的保障体系,构筑起律师业务风险防范的屏障,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较高的律师业社会信用。
  8.加大法律服务秩序清理整顿的力度,建立良好的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出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建立统一以法律服务标准为基础“平台”的法律中介服务市场管理体制,实行科学、合理的行业分工。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从律师行业自身做起,率先整顿规范服务秩序,努力实现服务职能、管理职责和队伍建设的全面规范。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广告宣传,禁止律师行业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协调取消各类专业执业资格制度,打破行业垄断,保障律师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合作与竞争。
  9.优化外部政策环境,促进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各省市出台新的律师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价格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改革律师税收制度,解决目前律师不合理税赋负担,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10.建立健全律师信息网络,为律师行为发展提供现代化服务。基本实现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效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全国性的律师管理软件系统,推进律师网络化管理。

  (三)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建立科学的律师管理体制。
  1.切实转变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职能。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重点是负责“准入、导向、协调、监管”四个方面的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和政府对律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律师发展的规划与有关政策;协助立法机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律师行业准入的资格和条件;加强监督,维护法律服务的良好秩序,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工作条件。基于管理职能的变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在力量配置上要有所调整,改变人员、工作上的交叉现象。切实解决部分省、区、市存在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组织结构,真正做到两者各司其职,机构各自独立,人员彼此分离。保证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强指导和监督的力度,保证律师协会不断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