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的通知
(农财发〔2011〕160号)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鉴于近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遭受地震影响,四川、贵州两省遭受洪涝、暴雨泥石流等灾害影响,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设施遭受严重损失,为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现安排你单位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应急经费(详见附件),用于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紧急免疫等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工费用,以及租用土地附属物补偿等。请列入201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专款专用。
  请你单位建立“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兽医局。
  附件: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 序号 | 单位 | 经费(万元) | 项目任务 | 资金用途 | 
| 1 |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 20 | 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紧急免疫等工作 | 药品、设备等物资购置经费;租用土地附属物补偿、人工等费用 | 
| 2 |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 20 | 
| 3 |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 50 | 
|   | 合计 | 9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