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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3.9应分析和预测居民生活用电变化情况,包括:各类家用电器拥有率、照明及各种电器耗电水平、电能在居民生活能源消费中比重的走势,以及生活用电电费支出占总生活费费用支出的比重等。
  3.10应分析推行节能和需求侧管理等对电力需求的影响。
  3.11应分析分产业、分行业(部门)、居民生活用电的日周、月、季、年的用电特性及其变化。
  3.12应分析电网覆盖面变化和供电条件改善等对电力需求的影响。
  3.13应分析和预测各类用户的电价水平和电价结构对电力消费和负荷特性的影响。
  3.14应分析气温及水情等变化引起用电水平及特性的变化。

第四章 需电量预测


  4.1按照全社会和电网口径进行需电量预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量需求总量;
  (2)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甩电电量;
  (3)分行业(部门)需电量;
  (4)各经济区域、行政区域或供电区需电量。
  4.2对电力需求影响大的企业应单独作需电量预测。
  4.3应选择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需电量预测,其中必须包括以社会经济发展为背景的部门分析法。
  4.4应分析和完善预测方法和参数,提高预测适用性和准确性。
  4.5对需电量有较大影响的因素要进行敏感性分析。
  4.6对各种需电量的预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两个以上的需电量方案。
  4.7应计算各需求方案的用电结构、人均用电量、需电量增长速度等指标。

第五章 负荷及负荷特性预测


  5.1按照全社会、电网和统调口径对电力需求特性进行分析和预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年最大负荷;
  (2)分地区年最大负荷;
  (3)分行业(部门)年最大负荷;
  (4)分行业(部门)的典型日负荷曲线、典型周负荷曲线、月负荷曲线、年负荷曲线;
  (5)年平均负荷率、年最小负荷率、年最大峰谷差、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典型日平均负荷率和日最小负荷率;
  (6)创造条件逐步预测全社会及分行业(部门)年时序负荷曲线。
  5.2负荷及负荷特性预测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多种方法进行预测。
  5.3应分析负荷结构和用电方式变化,以及电价、气温、需求侧管理等对负荷水平和负荷特性的影响。

第六章 售电量预测


  6.1五年期分析预测应分年度预测售电量,中长期分析预测应按水平年进行售电量预测。
  6.2根据需电量预测,应进行公司售电量预测。
  (1)售电总量;
  (2)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售电量;
  (3)分行业(部门)售电量;
  (4)各经济区域、行政区域或供电区售电量。
  6.3应选择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售电量预测。应分析和完善预测,法和参数,提高预测适用性和准确性。
  6.4应分月度进行年度售电量预测。
  6.5对售电量有较大影响的因素要进行敏感性分析。
  6.6对各种售电量的预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两个以上的售电量方案。
  6.7应分析和预测公司售电量与需电量的比率,预测公司用电市场份额。

第七章 分析与结论


  7.1应将分析预测的主要结果汇总,并说明预测期内电力需求及售电量状况。
  7.2应综合分析预测期内电力需求发展、变化的特点及其与同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7.3应分析不同需求方案之间、售电量方案之间的差异,以及各方案实现的可能性及相应的条件。
  7.4应分析预测期内可能出现的重大事件对电力需求和售电量的影响。
  7.5应对各个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推荐一个基本方案。
  7.6应将本次预测结果与前一次预测结果进行分析比较。
  7.7对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应提出有关建议。

  附件3: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内容深度要求编制说明
(《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内容深度要求》编写组 1999年7月)

前 言


  随着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电力市场逐步形成和完善,市场机制逐步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同时,我国电力买方市场的形成,市场需求已经成为电力工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这种宏观环境下,国家电力公司要实现商业化运行,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就必须要立足于电力市场,深入研究电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其发展,以此为基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滚动规划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指导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根据电力需求特性、需求结构和需求心理,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行为,调整公司的电力供应结构,提高电力供应的经济性和合理性。为此,各级电力公司必须走向市场,立足电力市场,做好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工作,只有这样,电力公司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求得生存和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内容深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就是根据新的形势,为使公司的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工作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而制订的,其原则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力争达到科学、规范、合理和有章可循,为公司编制企业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进行一切经济活动提供基础。
  原电力工业部对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工作十分重视,1995年颁发了《电力需求预测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1998年初又颁发了《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原则(试行)》,这些都为《要求》的制订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奠定了良好基础。
  《要求》系统总结了国内多年来分析预测工作的经验并借鉴国外有关理论方法,力求能够明确新形势下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工作的必要内容和应达到的深度,充分强调了加强电力市场调查和建立电力市场分析预测数据库的极其重要性。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具有内容多,影响因素复杂,存在着大量不确定性因素等特点,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工作,在理论、方法研究和取得实际工作经验方面,还相对不足,因此《要求》不可能达到十全十美,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本《编制说明》对《要求》的有关条文的基本精神和背景作了简要说明,以帮助分析预测工作者加深对《要求》的理解,更好地在分析预测工作中加以贯彻和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本章主要阐述了制订《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内容深度要求》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电力市场分析预测的任务、内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等方面的要求。
  1.第1.2条,“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是指国家电力公司本部(含所属各分公司)、经营电网的电力集团公司及省市区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其他电力企业也可参照执行本《要求》。
  2.第1.5条,强调必须进行电力市场状况调查。只有全面掌握电力市场的状况,才能真正做好市场分析预测。要通过市场调查,收集、积累影响电力需求有关因素详尽的资料,对本地区电力市场进行系统、全面地分析。
  3.第1.6条,市场分析预测内容多,基础数据巨大,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十分复杂,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各种数据,提高预测的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求各分析预测部门尽快建立规范的数据库,对数据和预测成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4.第1.7条,由于电力需求受到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对时间跨度较长的预测,单一预测方案难免出现偏差,需要根据有关条件,同时提供多个不同水平的电力需求方案,在多方案基础上经过分析,再推荐出一个基本方案,使分析预测结果建立在更全面的基础上。
  5.第1.9条,“滚动”系指每年进行一次五年期分析预测,预测期末年份向后顺延1年。如在2000~2004年的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后,进行2001~2005年的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即为滚动。

第二章 社会经济和电力供需现状分析


  1.第2.1条,年度、五年、中期及长期等各类电力市场分析预测都需收集至少连续5年的经济、社会历史现状的资料和数据,资料要有说明与分析。收集的资料与数据以1986年以来的为宜。
  为了使收集与预测的经济数据具有可比性,按预测期初始年的前一年作为基准年,将收集和预测的价值量指标都折算到基准年价格水平。
  可比价格:指在不同时期价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
  2.第2.1条第3款,“各行业(部门)”的分类宜参照现行国家经济统计部门33个行业分类和电力用电统计分类标准,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特点、各行业耗电量大小和耗电特性,将某些行业合并或分解,以便于进行预测。行业数及行业名称由各公司根据实情确定。现推荐的行业(部门)分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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