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
  答:
  问:你有如实接受调查的法律义务,如有意隐匿违法行为或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是否听明白了?
  答:
  调查记录:
  注:被调查人在调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调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调查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   页共   页
  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现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检查人:
           记录人:
      监督检查类别: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请你过目。
  问:你看清楚没有?
  答:
  我们依法就 
                         有关问题,进行
  现场检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你也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是否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答:
  现场检查记录: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检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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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 )产样确告〔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依法于
     年
   月
   日在
                   
  采集到标示为
                  生产(进口代理),地址为
               ,生产日期(或批号)为
             ,规格为
         ,商标为
        的
            样品。根据《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
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10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直接寄回本行政机关。你单位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10日内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行政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时间:
(公  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检验结果告知书
(  )   检告〔   〕   号
                      :
  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
                     进行抽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书见附件。
  依据《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
十九条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申明理由。
             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复检的决定。
  特此告知。
(公 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样品生产、代理或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
(   )  责改通〔    〕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 
                                                                                                        的行为 ,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公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召回审批表
(  ) 责召审〔   〕  号
  ━━━━━━━━━━━━━━━━━━━━━━━━━━━━━━━━━━━━━━━
  案 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
  根据
                     规定,拟责令该单位(人)召回有关产品。
  召回时间:
  召回对象:
  承办人:
      、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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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召回通知书
( ) 责召通〔  〕 号
                  :
  经调查认定,你单位生产或代理的下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根据
                  规定,责令立即采取召回行动,并通知有关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该产品,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召回报告递交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或批号:
  规  格:
  商  标:
  生产者或进口代理人名称:
  地址:
  2. 实施召回的事实依据
  3.召回要求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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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  ) 登保审〔   〕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