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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专用线接轨有关工作的意见[失效]


  三、做好铁路专用线接轨技术协调工作

  1.在铁路专用线方案审查中,要充分发挥计划、货运、运输和综合技术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在向铁路专用线业主出具正式审查意见前,局内相关部门应相互沟通,实行文件会签制度。

  2.新建铁路专用线项目涉及占用、租用铁路资产(土地、专业设备、建筑物、林木等)的,所属铁路局应与铁路专用线业主就所涉及铁路资产的地点、性质、数量、价值及权属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后,铁路专用线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3.铁路专用线业主应就铁路局在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查意见中所提的问题及有关要求给予书面回复意见。

  4.新建铁路专用线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铁路勘察设计资质,铁路局不得指定设计单位。

  5.按照以下格式出具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查意见。

  关于××(铁路专用线名称)在××线××站与国铁接轨意见的函

××(铁路专用线业主单位名称):

  你单位“关于申请在××线××站新建××(铁路专用线名称)的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收悉。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请你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并按照《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1号),按规定程序向铁道部申请行政许可。铁道部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下阶段铁路专用线有关工作。

××铁路局

日 期

  6.按照以下格式出具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铁路专用线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受××(铁路专用线业主单位名称)委托,××(时间),××组织专家对××(设计单位)编制的《××(铁路专用线名称)可行性研究》进行了审查。参加审查的有××(参会单位)等单位。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建设的必要性

  二、铁路专用线运量(分别按发到量、品类、货流方向说明)

  三、铁路专用线主要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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