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姓名 
 |   
 | 性 别 
 | □男  □女 
 | 一寸 
免冠照片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 族 
 | □汉族  
 □少数民族 
 | 
儿童身份证号 
 |   
 | 诊断机构 
 |   
 | 诊断结果 
 |   | 
家长姓名 
 |   | 与儿童关系 
 |   | 
联系方式 
 | 宅电/手机 
 | 
通讯地址 
 |   | 
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经济困难 
 |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申请的定点 
康复机构名称 
 |   | 
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社区(居、村)委会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项目地区残联 
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由贫困孤独症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定点康复机构受助儿童档案,一份由项目地区残联留存备查,一份交省残联备案。受助儿童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及诊断机构诊断证明由项目地区残联留存备查。
  2、项目地区残联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康复机构所在地残联。
  附表5-3: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登记表
  填表单位(公章):               年度:
     年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儿童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儿童身份证号 
 |   
 | 民族 
 | □汉族 □少数民族 
 | 
诊断机构 
 |   | 诊断结果 
 |   | 
监护人姓名 
 |   | 与儿童关系 
 |   | 
联系方式 
 | 宅电/手机 
 | 
通讯地址 
 |   | 
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经济困难 
 |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定点康复机构 
 |   | 
受训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通过项目数及 
康复效果评估 
 | 感知觉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粗大动作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精细动作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语言与沟通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认知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社会交往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生活自理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情绪与行为  第一次  项 第二次  项 第三次   项  □显效 □有效  □无效 
 | 
家长培训 
 | □是  参加培训   次  □否   
 | 
满意度调查 
 |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 
经费使用(元) 
 | 康复训练  元  家长培训  元  康复教材  元  其他  元 
合计   元   其中,家庭自付  元 
 | 
训练后走向 
 | □继续在训 □普幼 □普小 □特教学校 □其他 
 | 
监护人签字 
 |   | 
  填表说明:此表每年度填写一次,由定点康复机构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定点康复机构留存备查,一份上报项目地区残联。
  附表5-4: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统计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               年度:
     年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项目任务数(人) 
 |   
 | 实际完成数(人) 
 |   | 
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人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人 
 |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人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人 
享受医疗救助   人 享受其他保险   人 无医疗保险   人 
 | 
家长培训 
 |    批次,   人次 
 | 
经费使用 
 | 经费   万元    实际使用   万元 
 | 
康复训练效果 
 | 感知觉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粗大动作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精细动作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语言与沟通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认知能力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社会交往能力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生活自理能力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情绪与行为   显效   人  有效   人  无效   人 
 | 
满意度调查 
 | 共调查   人,其中非常满意   人 满意   人 不满意   人 
 | 
训练后走向 
 | 继续在训  人 普幼  人 普小  人 特教学校  人 其他  人 
 | 
  填表说明:此表每年度填写一次,由定点康复机构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定点康复机构存档备查,一份逐级上报至省残联,由省残联汇总后上报中国残联康复部。
  附表5-5:救助卡
  封面: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 
    
   
救 
助 
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 
 | 
  封二:
  救助卡使用范围
  救助对象及救助原则:
  1. 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
  2. 年龄3-6周岁;
  3. 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每人每年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
  第一页:
  
    省
  市
  县     编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 
诊断机构 
 |   
 | 诊断结果 
 |   
 | 
监护人姓名 
 |   
 | 电话 
 |   
 | 
家庭地址 
及邮编 
 |   
 | 
定点康复 
机构名称 
 |   
 | 
定点康复机构项目负责人 
 |   
 | 电话 
 |   
 | 
康复训练 
起止时间 
 | __年__月__日 至__年__月__日 
 | 
项目地区残联: 
   (盖章) 
 核发人: 
年  月  日 
 | 
  第二--八页:
20 年训练记录 
 | 
日期 
 | 康复训练内容 
 | 金额 
 | 监护人 
签名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元 
 |   
 | 
  封三:
  注意事项
  1.本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本卡仅用于到指定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接受训练;
  3.如需变更定点康复机构,需受训满半年并提前1个月告知项目地区残联,经项目地区残联确认备案后才能变更;
  4.本卡请妥善保管,一旦遗失请及时向定点康复训练机构挂失,凡原卡遗失期间发生的康复训练费用,原则上由本人自付。
  封底:(略)
  附表6-1: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任务分配表(2011年度)
地区 
 | 假肢、 矫形器 
(例) 
 | 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 
(件) 
 | 经费合计(万元) 
 | 
  
 | 0.5万元/例 
 | 0.15万元/件 
 |   
 | 
北 京 
 | 43 
 | 270 
 | 62 
 | 
天 津 
 | 72 
 | 480 
 | 108 
 | 
河 北 
 | 120 
 | 720 
 | 168 
 | 
山 西 
 | 106 
 | 480 
 | 125 
 | 
内蒙古 
 | 97 
 | 624 
 | 142 
 | 
辽 宁 
 | 102 
 | 700 
 | 156 
 | 
吉 林 
 | 48 
 | 287 
 | 67 
 | 
黑龙江 
 | 48 
 | 287 
 | 67 
 | 
上 海 
 | 48 
 | 287 
 | 67 
 | 
江 苏 
 | 120 
 | 720 
 | 168 
 | 
浙 江 
 | 48 
 | 287 
 | 67 
 | 
安 徽 
 | 72 
 | 480 
 | 108 
 | 
福 建 
 | 72 
 | 480 
 | 108 
 | 
江 西 
 | 72 
 | 480 
 | 108 
 | 
山 东 
 | 48 
 | 287 
 | 67 
 | 
河 南 
 | 96 
 | 480 
 | 120 
 | 
湖 北 
 | 72 
 | 480 
 | 108 
 | 
湖 南 
 | 106 
 | 480 
 | 125 
 | 
广 东 
 | 106 
 | 480 
 | 125 
 | 
广 西 
 | 105 
 | 623 
 | 146 
 | 
海 南 
 | 48 
 | 287 
 | 67 
 | 
四 川 
 | 48 
 | 287 
 | 67 
 | 
重 庆 
 | 48 
 | 287 
 | 67 
 | 
贵 州 
 | 48 
 | 287 
 | 67 
 | 
云 南 
 | 96 
 | 527 
 | 127 
 | 
西 藏 
 | 96 
 | 480 
 | 120 
 | 
陕 西 
 | 120 
 | 720 
 | 168 
 | 
甘 肃 
 | 96 
 | 480 
 | 120 
 | 
青 海 
 | 96 
 | 480 
 | 120 
 | 
宁 夏 
 | 96 
 | 480 
 | 120 
 | 
新 疆 
 | 105 
 | 630 
 | 147 
 | 
黑龙江农垦 
 | 24 
 | 120 
 | 30 
 | 
新疆兵团 
 | 24 
 | 120 
 | 30 
 | 
合计 
 | 2546 
 | 14597 
 | 3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