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类别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经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管理机构核准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2年2月10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并做好2012年上半年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级别 
 | 资格名称 
 | 报名 
人数 
 | 实考 
人数 
 | 合格人数 
 | 合格率% 
 | 
初级 
 | 程序员 
 |   
 |   
 |   
 |   
 | 
网络管理员 
 |   
 |   
 |   
 |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   
 |   
 |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   
 |   
 |   
 | 
网络工程师 
 |   
 |   
 |   
 |   
 | 
软件评测师 
 |   
 |   
 |   
 |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   
 |   
 |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   
 |   
 |   
 |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   
 |   
 |   
 |   
 | 
电子商务设计师 
 |   
 |   
 |   
 |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   
 |   
 |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   
 |   
 |   
 | 
网络规划设计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