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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转发贸仲委商业专业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六)参加贸仲委2009年办事处工作会议。
  2009年9月24日,贸仲委2009年办事处会议在大连召开。会上,于健龙副主任、王承杰副秘书长为贸仲委商业专业委员会和江苏、广西、山东、浙江等地方办事处以及电子信息行业办事处等优秀单位颁奖。两位领导在讲话中对贸仲委商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给予肯定;周京英秘书长在会上介绍了商业专业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二、201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申请成立贸仲委商业仲裁中心。
  商业专业委员会于2008年12月8日向贸仲委领导写了报告,申请商业专业委员会更名为贸仲委商业仲裁中心,希望贸仲委赋予该中心负责调解和受理国内商业流通行业的中小仲裁案件,以利于根据商业流通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做好仲裁的宣传推广工作,更好地为行业维权,提升贸仲委在商业流通领域的知名度。但因为目前贸仲委面临着复杂的体制问题,至今没有正式答复。2010年,商业专业委员会将继续推动贸仲委在体制上有所创新,推动行业仲裁和调解工作。
  (二)继续在商业流通行业宣传推广仲裁,开拓案源,争取按有关规定向贸仲委提交案件。
  根据贸仲委的规定,各分支机构目前还没有仲裁案件受理权和处置权,有了仲裁案件只能按一定程序提交给贸仲委受理。因此,如何了解并掌握仲裁案源特别重要。2010年,商业专业委员会拟选择重点领域宣传仲裁和《网上仲裁规则》,一是大型超市、连锁加盟企业;二是网上购物,电子商务企业;三是购物中心,商业地产企业;四是家电下乡,农村消费市场等。有针对地进行工作,引导企业在合同中写入贸仲委示范仲裁条款,或将已发生的案件通过商业专业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给贸仲委进行仲裁。
  (三)继续加强与中商联分支机构、代管协会的合作,拓宽合作领域。
  一是与中商联零供委合作,进一步规范物美、华普、超市发等试点企业与供货商的结算合同文本,落实调解仲裁条款,并配合零供委做好结算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案件的申报工作。二是与签订合作备忘录的中商联分支机构、代管协会加强沟通,落实合作条款,配合并指导他们在行业宣传推广仲裁,提交仲裁案件。
  (四)筹备召开贸仲委商业专业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
  通报2009年贸仲委、商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贯彻落实高法《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5号)文件精神,交流经验,并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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