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补充推荐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的通知
(农办垦[2012]6号)
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区)农业厅(委),广东、海南、云南省农垦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为加强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制度研究、项目决策、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中的作用,我部决定对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专家队伍进行调整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各热区(省)市、区级以上科研教学单位。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处事公正。
  (二)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有8年以上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经历。
  (三)具有农学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熟悉种质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各省级热作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积极组织本省及所辖市、区有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符合条件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后,填写《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报省级热作主管部门初审筛选,排序汇总,填写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2月14日前报送我部农垦局热作处(电子文档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熊惠波邮箱:nkjrzch@agri.gov.cn
  联系电话:010-59192628传真:010-59192659
  附件:1.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表
  3.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汇总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广东省南亚办 
 | 5 
 | 
海南省南亚办 
 | 5 
 | 
云南省南亚办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亚办 
 | 5 
 | 
福建省南亚办 
 | 5 
 | 
四川省南亚办 
 | 3 
 | 
贵州省南亚办 
 | 2 
 | 
湖南省南亚办 
 | 1 
 | 
广东省农垦总局 
 | 2 
 | 
海南省农垦总局 
 | 2 
 | 
云南省农垦总局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 
 | 2 
 |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