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报表的同时,要加强对本地区酒类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和数据上报工作。
  4.如酒类市场发生供求和价格等异常情况以及假酒中毒等重大事故,监测样本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填报酒类突发事件报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商务部报告。
  5.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样本企业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6.本制度有效期为2011年12月-2013年12月。
  二、报表目录
表号 
 | 表 名 
 | 报告期别 
 | 填报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 
及方式 
 | 页码 
 | 
企业1表 
 | 酒类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 年报 
 | 各地区批发和零售样本企业 
 | “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注册的酒类批发、零售企业 
 | 首次注册,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完成年报报送。每年2月18日前填报。 
 | 7 
 | 
批发 1表 
 | 酒类批发企业经营信息监测月报表1 
 | 月报 
 | 各地区酒类批发样本企业 
 | “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注册的酒类批发企业 
 | 每月15日前网上或者传真填报。 
 | 8 
 | 
批发 2表 
 | 酒类批发企业经营信息监测月报表2 
 | 月报 
 | 同上 
 | “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注册的酒类批发企业 
 | 同上 
 | 9 
 | 
零售(餐饮)1表  
 | 酒类零售(餐饮)企业经营信息监测月报表1 
 | 月报 
 | 各地区酒类零售(餐饮)样本企业 
 | “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注册的酒类零售企业 
 | 同上 
 | 10 
 | 
零售(餐饮)2表 
 | 酒类零售(餐饮)企业经营信息监测月报表2 
 | 月报 
 | 同上 
 | “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注册的酒类零售企业 
 | 同上 
 | 11 
 | 
地区 
1表 
 | 酒类流通管理基本情况地区年度报表 
 | 年报 
 | 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 
 | 各省级商务部主管部门 
 | 每年2月25日前填报。 
 | 12 
 | 
地区 
2表 
 | 酒类流通行业基本情况地区年度报表 
 | 年报 
 | 各地区酒类流通市场 
 | 各省级商务部主管部门 
 | 每年2月25日前填报。 
 | 13 
 | 
突发事件表 
 | 酒类突发事件报表 
 | 及时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样本企业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监测样本企业 
 | 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网上或电话报送。 
 | 14 
 | 
  三、调查表式
  (一)酒类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  号:企业1表
  制定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74号
  组织机构代码: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20 年 月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登记注册类型 
 |   
 | 注册资金 (人民币) 
 |   
 | 经营类型 
 |   
 | 
工商登记注册号 
 |   
 | 税务登记号 
 |   
 | 许可证号 
 |   
 | 
备案登记号(或酒类经营许可证号) 
 |   
 | 备案登记或许可审批机关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手机 
 |   
 | 
经营地址 
 |         
       邮编 
 | 
主要经营品种 
 | □白酒  □啤酒   □葡萄酒 
□黄酒  □果露酒  □进口酒 
□其他酒 
 | 酒类年销售总量(千升) 
 |   
 | 
企业从业人数(人) 
 |   
 | 其中酒类从业人数(人) 
 |   
 | 
企业年销售总额(万元) 
 |   
 | 其中酒类年销售总额(万元) 
 |   
 | 
企业年纳税金额(万元) 
 |   
 | 其中酒类年纳税金额(万元) 
 |   
 | 
企业年利润总额(万元) 
 |   
 | 其中酒类年利润总额(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