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简称甲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行(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和权益,根据 行与 签订的 号《储蓄小额抵押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条款,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以 年 月 日开户存入的 年期票面金额 元的定期储蓄存单作为抵押,向《合同》中借款人履行义务提供担保。抵押贷款
元。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据《合同》约定期限偿还贷款时,乙方有权处理储蓄存单,用以抵偿贷款本息。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储蓄存单,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四、在贷款偿清之前,甲方不得挂失已抵押储蓄存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其抵押存单。
五、本协议为已签订《储蓄小额抵押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和储蓄所柜各执一份。
甲 方: 签章
乙 方: 公章
乙方负责人: 签章
乙方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式:四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储蓄小额抵押贷款通知书
中1016(四联)
┌────┬───────────┬────┬──────────┐
│借款人 │ │存款帐号│ │
├────┼───────────┴────┴┬─────────┤第第
│借款金额│ │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一二
│(大写)│ ├─────────┤联联
│ │ │ │::
├────┼───────┬──┬────┬─┴─────────┤交由
│约定还 │ 年 月 日│利率│ 月 ‰│借款 │储储
│款日期 │ │ │ │用途: │备蓄
├────┴───────┴──┴────┼───────────┤所部
│ │ │作门
│ │ │贷登
│ 管辖行储蓄 │管辖行储蓄部门(盖章)│款记
│ 部门经办人: │ │通台
│ │ │知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