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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业余教育暂行实施办法[失效]


  科目总时间表


          科目
  时数
  年级
  班别
 国语 算术 常识 共计
普通班 160 80  240
160 80  240
二年共计时数 320 160  480
中级班 80 80 80 240
80 80 80 240
二年共计时数 160 160 160 480


  第十三条 职工的学习组织,应根据各地区、各单位职工的工作与生活情况及经费、设备、人力等具体条件,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不应强求一律。集中的业余学校形式,一般适合于具有集中学习条件的普通班,尤其是中级班及高级班。在大厂矿、企业及机关、团体内,可组织本单位的职工业余学校;相邻近的几个厂、矿、企业及机关、团体,可联合举办职工业余学校;各级学校及文化馆等亦可附设职工业余学校。此外应灵活运用小型识字班、识字组等分散的学习形式,但必须有计划、有制度、有领导地进行,以保证学习的计划性与经常性。各种形式的职工学习均应制订教学计划与必要的考勤、考试、奖励等制度。

第三章 教师、教材

  第十四条 尽可能地动员厂、矿、企业及机关、团体中识字较多的职工及家属,学校教员;大、中学生,社教机关的职员及热心为职工服务的知识分子担任教员。但集中学习的班次,具有一定条件时,应聘任专职教员,分散学习的识字班、组等,达到一定数量时,亦应聘任专职干部,负责教学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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