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一些重点收入项目增收较多,带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1至5月份,增值税、进口税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838.67亿元,占财政收入增加额的98%。具体来说,受原油价格上升的影响,1至5月份原油增值税同比增长50.5%;随着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投资需求增加,建材产品增值税同比增长43.6%;纺织品销售开始转旺,实现增值税59.57亿元,同比增长31.9%。随着进口贸易持续增长,加上海关继续加强征管,严厉打击走私,进口税收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其中,进口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增长34.2%,关税增长20.4%。企业经济效益的逐步好转,使得企业所得税出现恢复性高速增长势头。股市交易量扩大,证券交易印花税入库210.3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5.41亿元,增长3.7倍。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改善。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遵循"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重点支出。积极落实1999年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以工资性支出为主的行政经费和部门事业费支出增幅较高;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技术改造力度,使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增长14.2%;努力确保社会稳定,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长2.1倍,用于公检法司等方面的支出增长23.1%;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分别增长48.4%和23.6%,教育支出和支农支出分别增长17.3%和12.9%,都保持了较快增长。
为了确保全年预算的圆满完成,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国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国债资金要坚决按国务院确定的方向和重点进行安排,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所有的项目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严格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改造项目也要认真选择,科学论证,谨慎决策,突出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绝不能搞变相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债资金的拨付进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不得随意实行先征后返,不得擅自减税免税缓税,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也不能收"过头税"。要继续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深化征管改革,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尤其要坚决从重打击内外勾结,走私贩私,偷逃税款和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集团。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调节分配,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