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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199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三)积极稳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所有单位申请使用财政资金,必须按预算程序办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细化预算项目,编制部门预算。中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地方财政从今年开始,都要细化预算项目,试编部门预算。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对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区别不同情况,合理制定各部门定员和经费定额标准,为编制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提供依据,为改革预算编制工作打好基础。积极试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把政府采购范围扩大到机关所有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以及公共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方面。抓紧研究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逐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大、包揽过多的问题。抓住地方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取得稳定收入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削减事业性支出。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对国家政权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其经费保障水平。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行政单位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的管理办法,即财政预算安排的工资资金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帐户,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牢固树立节约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五)积极稳步推进税费改革。目前制定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实施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将择机正式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已经确定,并在安徽省进行全省范围的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选择了少数县、市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实施方案,逐步推开。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整顿财经秩序。前不久,审计署对1999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这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改进财政工作、推进财税改革,具有积极的作用。我们一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整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依法理财,从严治财。要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一切财政支出,特别是重点支出,要实行从核定预算、拨付资金,到安排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并追踪问效。对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认真贯彻《会计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强化会计监督,严厉打击财会工作中的假凭证、假帐册、假审计行为。抓紧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为社会提供客观、公正、高效的中介服务。进一步健全财政法制,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完善财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和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大力推进依法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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