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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通知

  因由财政部统一命题,各大区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时间,预算统一在1991年11月8日进行;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的预赛统一在1991年9月10日进行。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决赛定于1991年12月下旬在北京市举行。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的决赛定在1991年9月下旬在沈阳市举行。
  六、竞赛的主要内容
  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内容:
  (一)国债基础知识,包括公债历史及有关理论,现行的政策法规、制度、外国的国债知识,等等;
  (二)其他有价证券的常识;(三)有关国债的财政政策知识;
  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内容:
  (一)汇总传票;(二)债券清点;(三)分类制票;(四)债券整理。
  七、竞赛组织工作
  (一)拟设主席团,建议由中央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及有关人士组成。
  (二)竞赛领导小组,由财政部、中央电视台各赛区预赛承办省(市)财政厅(局)领导组成。
  (三)竞赛组织委员会,由国债司及承办预赛省(市)财政厅(局)综合处(债务处、信用处)、国债中介机构领导组成。
  (四)裁判组:
  裁判长:国债司领导;
  裁判员:由国债司内债处有关干部及各赛区组委会推选的有关人员担任。
  (五)承办预赛的单位由财政部选定:
  1.承办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承办单位:华北地区:北京市财政局;东北地区;大连市财政局;华东地区:浙江省财政厅;中南地区:湖北省财政厅;西南地区:云南省财政厅;西北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承办债券业务技术操作竞赛的单位:华北地区山西省财政厅;东北地区辽宁省财政厅;华东地区山东省财政厅;中南地区武汉市财政局;西南地区重庆市财政局;西北地区西安市财政局。
  八、评比及奖励办法
  (一)各大区预赛的奖励办法,由各承办单位自行决定。
  (二)债券业务知识竞赛决赛设团体前6名;奖励办法:按团体总分前6名的顺序分别颁发奖杯及奖品;对团体前6名的代表队选手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决赛只设个人单项“操作能手奖”。按操作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时间快慢决出“操作能手奖”名次。“操作能手奖”设前3名。
  九、经费来源及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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