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
(2003年第73号)
关于取消33种机电产品的限制进口管理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取消33种机电产品的限制进口管理措施(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进口配额管理措施的商品目录
2、取消特定进口管理措施的商品目录
附件1:
取消进口配额管理措施的商品目录
序号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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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7012000
| 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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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7021020
| 机坪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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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7021091
| 30座及以上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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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7029010
| 其他30座及以上的机动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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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7042100
|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吨的其他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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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7042230
|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5吨,但小于14吨的其他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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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7042240
|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在14吨及以上,但不超过20吨的其他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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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7042300
|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20吨的其他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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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87043100
| 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吨的其他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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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7071000
| 机动小客车的车身(包括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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