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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举办“2007年来华留学工作处长研讨班”的通知


  七、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1月15日。

  八、报名办法:请报名人员填写《学员报名表(传真件)》,并于2007年11月15日前传真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研修中心(简称“研修中心”)。

  研修中心联系人:石雪楠、吕娟、单鹏

  电话:010-83988788、83988688;

  010-83988066转1010、1001、1005

  手机:13911196920、13311339190、13520589018

  传真:010-83988188

  E-mail:lh.csciee@yahoo.com.cn

  九、返程机(车)票:研修中心将请票务公司为培训班提供订购返程机(车)票服务,可在报到时订购。鉴于订票价格问题,建议在出发前尽量在当地购妥返程票。

  十、我司联系人:吴招胜

  电话:010-66097674,66011917

  附件:1、 2007年参加“来华留学工作处长研讨班”单位名单

  2、代表报名表(传真件)(略)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2007年参加“来华留学工作处长研讨班”单位名单

  北京市:
  1、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3、 中国人民大学
  4、 北京师范大学
  5、 北京语言大学
  6、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7、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8、 北京林业大学
  9、 华北电力大学
  10、北京中医药大学
  11、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12、中央民族大学
  13、外交学院
  14、中央音乐学院
  15、中央财经大学
  天津市:
  1、 天津师范大学
  2、 天津工程师范大学
  辽宁省:
  1、 辽宁大学
  2、 大连理工大学
  3、 沈阳师范大学
  4、 东北大学
  5、 辽宁师范大学
  6、 大连医科大学
  7、 沈阳医学院
  吉林省:
  1、 吉林大学
  2、 东北师范大学
  3、 长春理工大学
  4、 吉林师范学院
  5、 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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