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河南等八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督导检查报告的函
(国教督函[2002]1号)
河南、吉林、江苏、浙江、甘肃、福建、四川、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现将对你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告精神,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继续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使基础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对河南等八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督导检查报告
国家教育督导团
二OO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对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
2001年11月20-27日,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组对河南省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决定》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在听取省政府关于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情况介绍后,检查组分两组,赴豫北安阳市的林州市、鹤壁市淇县、豫南的南阳市宛城区、周口市西华县,对四市的四县区、八个乡镇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察看了18所中小学校。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贯彻国务院《决定》取得一定成绩
1.省委、省政府带头,传达学习、贯彻《决定》,认真推进各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传达、贯彻学习,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全面了解情况,摸清问题基础上,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和有操作性的措施,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的坚决态度、扎实作风、精心安排和措施保障,为地方各级政府带了好头。南阳市、鹤壁市都学习了省里的做法,召开了地市的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周口和安阳两市也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准备近期召开贯彻落实的会议。从所到市、县看,各地贯彻落实工作有条不紊,对情况心中有数,对困难和问题都比较清楚。这种求实的作风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2.“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正在落实,县统筹发放教师工资的工作进展平稳。
内乡县1995年、淇县1996年分别实行由县统筹发放教师工资,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县发工资开了好头。所到的四市四县为明年1月县发工资做了必要的、大量的准备工作,经过努力,预计可以实现平稳过渡。目前这四市所辖县、乡都已将历年拖欠工资补发至2001年10月底。
3.所到市、县、乡努力增加政府投入,基本上做到了“三个增长”,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按规定实行集资,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对保证“普九”提供了经费支持。
南阳市宛城区到10月份,2001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已征收91.9%。安阳林州市的姚村镇、鹤壁市淇县、周口市西华县艾岗乡等均是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西华县大王庄镇集资400万元,建成县初中。鹤壁市“九五”期间集资4910万元,用来改建、扩建校舍。
4、认真排查危房
所到市、县、乡村各级干部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对各自管辖范围的危房均有统计,乡镇干部对危房了如指掌,及时采取停用、拆除等断然措施,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出现了市、县一把手亲自抓学校危房的好事例。
5.高度重视控辍,对形成的原因有深入分析,控辍有措施所到县、乡的小学基本无辍学现象。辍学多数发生在初中三年级。为解决辍学问题,宛城区汉冢乡采取了七条措施,从政府、学校、家长,直到学生均有有效制约手段,初中辍学率已从1998年的6.5%下降到2.6%,其它县、乡也控制在3%以下。
总之,从这次督导的几个重点问题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于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执行到位,总的情况良好,这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当给予充分肯定,有些好的经验还有待深入挖掘和总结。
二、需要强调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一)继续深入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决定》,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思想障碍,做好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工作。
中央针对农村教育的实际,作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决定。新体制是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体现了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它是关系到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未来的根本性的制度建设。各级干部,尤其是对义务教育承担着主要责任的县级政府的干部,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全面的把握,克服等、靠、要、观望怀疑、怕吃亏等心理。完善新体制有实际问题,也有认识问题,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但首先必须统一认识,坚定完善新体制的信心。建议加大对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宣传力度,把学习国务院《决定》贯穿于完善体制的全过程,重视并继续做好提高思想认识的工作。
(二)关于统一发放教师工资和增加教育投入的问题
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
县市级统一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综合财政收支预算”的原则,这是为了把县级统一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落到实处而确定的,它要求各县要对乡镇预算内财力、乡统筹实行统一算账,统筹安排,以增加县乡可支配综合财力。农村教育费附加包括在农民缴纳的乡统筹费中。在坚持这一原则时,要注意保证教育费附加用于校舍建设、危房改造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2.县发工资的标准问题。按河南省核定乡镇上划县财政的财力分类,有按国家标准、乡镇实际发放标准和达不到实际发放标准三类。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工资上划到县后实行统一标准难度很大。南阳市认为,县发工资实行统一标准有困难,一个县至少可以有两个标准,县直校教师工资一个标准,乡镇校教师一个标准。从实际看,在县财力不足,难以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选择,但同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及标准、要求显然存在距离。这些均需要各级政府认真研究解决。
在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教师工资由县管理、发放后,要研究学校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的保障问题。目前,从省和所到市、县看,需要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
总之,以县为主体制的确立和由县管理统发教师工资的机制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从工作安排、制度建设、措施保障等方面加以落实,以保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逐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