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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河南等八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督导检查报告的函

  (三)西华县税费改革试点在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中遇到的问题

  西华县的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规范了分配制度,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基层社会的稳定,受到农民的欢迎。但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水平”、“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稳定的来源”看,这一问题还未解决,不仅对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而且对农村“两基”的巩固和提高,都提出了新的问题。

  从西华县税费改革前后对比看,改革前1999年县财政教育投入8065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教育投入3758万元,乡镇财政教育投入4307万元)。此外乡统筹、村提留和集资投入教育3822万元,总计可支配收入共投入教育1.1887亿元。

  改革后2000年县财政教育投入共9814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教育投入3797万元,乡镇财政教育投入6017万元)。比1999年增加了1749万元,增加幅度达21.7%。但由于取消了乡统筹中的教育费附加,村提留中用于教育的支出和集资,2000年比1999年的实际教育投入减少了2073万元,下降了17.4%。

  可见,税费改革后县乡两级财力都有增长,财政的教育投入均有增加;但教育的实际投入减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财政教育投入的增长弥补不了取消附加和集资的差额。对这个问题,实行税费改革的县靠自身力量还没有解决的办法。

  上述情况表明:西华县的改革试点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还未做到教育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这是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希望河南省各有关部门关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各部门均要从既减轻农民负担,又要保证义务教育投入两个方面,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制度建设,健全各级政府的督导部门和队伍建设。

  督导部门在各级政府对教育的宏观监控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我们了解,目前河南省还有一些县未建立教育督导机构,希望各级政府加强对教育督导部门的领导,推进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教育督导团赴河南省督导检查组

  王茂根 兰宏生 李海绩

  傅永和 郭长宇 程锦慧

  附件:
  对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

  2001年11月6日到14日,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组对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首先听取了李重庵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情况介绍,召开了教育、计划、财政、人事、物价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然后分两组赴武威地区的凉州区和古浪县、平凉地区的泾川县、定西地区的通渭县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 11个乡镇30所中小学。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工作情况

  甘肃省对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定》非常重视,省委、省政府及时听取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成立了以陆浩省长为组长的贯彻国务院《决定》工作领导小组;李重庵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教育厅厅长为副组长,有9个委、办、厅、局领导参加的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12个调查组分赴地县进行调查,起草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8月13-14日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落实基础教育的优先地位、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一保二控三监管”机制、保障教育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了部署;并就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对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材、实施“一费制”、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等制定了14个配套文件;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以后,各地都对全国和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落实工作已在全省普遍展开。

  二、甘肃省对国务院《决定》几个重点问题的落实情况

  1、关于实施“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甘肃省和检查组所到市(地)、县(区)的负责同志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普遍赞成和支持,认为这一体制强化了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职责,加大了县级政府的统筹权,对于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甘肃省根据国务院《决定》要求,对前些年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与完善,明确了实施“以县为主”这一体制后,省、地、县、乡政府办教育、管教育的职责,并决定先在2地、州(陇南、临夏)5县、市(张掖、古浪、会宁、通渭、合水)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铺开。但还有一定疑虑。定西地区同志认为,对贫困地区来说更需要强调实行以县为主,但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如果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不能保证,很可能把原先的乡拖欠变为县拖欠;乡级政府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征收教育费附加积极性下降,会使办学出现新的困难。

  2、关于教师工资发放问题。甘肃省由于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全省87个县(市、区)中有68个县不同程度地拖欠教师工资,到2001年8月全省累计拖欠教师工资13.8亿元,相当省全年财政收入61.28亿元的22.5%。甘肃省决定从2002年1月起全省实现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统一管理和发放(已实施的有23个县)。检查组所到的通渭县1996年至2000年累计拖欠教师工资1058.6万元。省政府决定在该县进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管理和发放试点。经测算,如足额发放工资,2001年需5841万元。其中1-8月又拖欠1382万元。从9月份起实行教师工资由县发放,县财政安排145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349万元,共筹措资金1800万元,缺口1000多万元,很难保证全年基本工资和补助工资不拖欠。庄浪县也是从2001年9月起实行县统发工资的试点县。据测算全年需筹措教师工资437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326万元,县财政筹措3835万元,尚有212万元缺口。建议省政府尽快研究核定县级政府承担教师工资比例的具体办法,以使县统筹发放教师工资的责任落到实处。

  3、关于改造中小学危房问题。甘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上突出的问题是数量不足、建设标准低,且危房比例大。2000年全省中小学校舍校舍建筑总面积为1670.5万平方米,其中危房379.8万平方米,占22.47%。武威市、定西地区、平凉地区中小学校舍建筑中的危房比例分别高达36%、31.1%和32.3%。甘肃省成立了以李重庵副省长为组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省教育、省计划、省财政、省建设等部门制定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细则,决定集中国家危改资金(2001年6450万元,2002年3000万元)、省财政资金(按国家危改资金0.5配套)重点解决D类危房,C和B类危房主要由地、县筹措资金,省和国家适当补助;2001--2002两年力争消除现有D类危房,2003年力争消除现有C类和B类危房。目前各地县已根据省政府要求制定了危改规划。从落实情况看有些地区(如武威市凉州区)实现省要求虽有一定困难,但通过群众集资和适当向银行贷款有可能筹足资金;有些地县(如古浪县)虽提出了解决危房的目标和要求,但资金并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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