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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河南等八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督导检查报告的函


  4、关于制止乱收费和实行“一费制”问题。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对制止乱收费和实行“一费制”要求明确,态度坚决,措施具体。决定在全省41个国扶贫困县、12个省扶贫困县以及民族自治县实施“一费制”。武威地区的凉州区、古浪县都制定了《学校收费和用书管理办法》。古浪县推行的“一卡(收费卡)、两统一(统一收费、统一票据)、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公开使用情况)”制度效果很好。从检查结果看,大面积乱收费现象已得到有效遏止。

  三、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

  1、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国务院《决定》中许多要求的落实都涉及到资金投入。甘肃省各地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也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建议甘肃省和市(地)、县、乡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适当提高教育投入比例,加大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力度,把各种援助同学校布局调整和实施发展规划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2、加强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近年甘肃省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的情况是:1998年1.92亿元,1999年1.68亿元,2000年1.3亿元,逐年减少。省政府应指导各地正确认识和处理减轻农民负担和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的关系,保护农民眼前利益和有利于农民长远发展的关系,未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区,要继续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要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认识到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重要意义和按规定交纳一定教育费附加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为地方干部理直气壮地征收教育费附加创造宽松的社会氛围。一些地方现仍按199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计征农村教育费附加,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3、认真解决“普九”欠债问题。泾川县1984年普及了初等教育,1996年实现了“两基”达标,1997年通过了省、地验收,受到了原国家教委表彰,但至今还欠建设款689.58万元,欠银行贷款175万元。古浪县2000年通过 “两基”验收,至今欠款2247.6万元。建议甘肃省能从省情出发,从省可支配财力中对各地的“普九”欠款提供必要的补助,以消除负面影响,鼓励这些县及早还清欠款。

  国家教育督导团赴甘肃省检查组

  李仁和 金汉杰 李顺兴 刘炳琦 马书义

  附件:
  对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

  2001年11月18日至27日,国家教育督导团赴江苏省督导检查组对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期间,听取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有关情况汇报,召开了省人大、省政协及财政厅、人事厅、农林厅、省编办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洪泽县、铜山县、泰兴市和江阴市等4个县(市)及其所属的10多个乡镇和32所学校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江苏省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定》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十分重视基础教育工作,属全国率先实现“两基”目标的省份之一,并在此基础上,不失时机地先在苏南地区、之后在全省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使基础教育工作上了新台阶。

  今年4月12日,江苏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并于4月30日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全省的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整体指导意见。会议和文件精神与6月份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后,江苏省层层传达部署,结合实际提出了落实《决定》的各项决策措施。

  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教师工资发放问题

  在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规定,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强化县级对教育的统筹权,基础教育实行县乡两级办学、以县为主的体制。改革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建立农村教师工资由县统一发放的管理体制。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设立教师工资专户,首先确保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离退休费及时足额发放。

  目前,江苏省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苏南地区仍然实行县乡两级负责的体制,苏中、苏北地区主要把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部分收到县,乡级政府实际上仍然承担着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苏南地区的江阴市的市和乡两级财力均较充裕。该市认为,实行“政府统筹、三级办学、二级管理、社会参与、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不仅带来了基础教育的巨大发展,而且现在仍有很强的活力。市财政将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和省、市规定的津贴、补助,全额按人均1.6万元/年拨付乡财政,各乡再配上不低于2800元/师、年的奖金发到教师手中。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由各乡、镇承担。2000年各乡镇用于校舍建设的投入均达数百万元,高的达千万元以上。他们认为这种体制在目前仍有很强的生命力,不仅要加大县统筹的力度,而且更要将乡、镇办学积极性提升为办学责任心。

  苏中地区的泰兴市已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管理收到市,从7月份起始按国家标准和省津贴两部分分两张工资卡,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职工管理也收到县。现在实际上只发了“国标”部分。原先发放的“省标”工资补贴部分并未发放。(国标平均约620元/人、月,省标最高500元/人、月)。

  苏北地区的洪泽县和铜山县,今年下半年将“国标”工资收到县级统一发放。其方式是将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和县财政教育支出,加上乡镇上缴到县财政工资专户的资金,按核定的教师名册、按国家标准拨到银行的教师个人户头。这样,保证了国标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这对于过去存在较多的拖欠国标工资的苏北地区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省补贴在这些县只是1/3的乡镇可发放一部分。保国家规定标准工资就占了乡镇财力的大部分,当然乡镇中、小学正常运转经费的补充和学校的建设、维修就更谈不上了。

  如何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确定县乡的权责,涉及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重大问题,建议在总结不同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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