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4.年检是教育部聘请专家组根据各试点学校的年度报告、教育部的抽查结果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试点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年度检查评估以及抽查的结果,对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进行的年度综合审查。年检结果由教育部批准并公布。
  三、年报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2年12月31日,年报接受截止日期为2003年2月28日.公布年检结果的时间为2003年5月。试点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年报材料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逾期不报的将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教育部将予以相应处理。
  四、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试点学校的年检将定为不合格:
  l.试点学校在开展网络教育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2.试点学校开展的网络教育存在严重的教学质量问题或其它严重问题;
  3.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报材料;年报年检内容严重失实;拒绝参与年报年检。
  出现以上情况,教育部将组织复查。经核实后,视情况作以下处理:暂停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招生资格,进行整改,经再次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或取消试点学校网络教育试点资格。
  五、对于年检有问题的试点学校。教育部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下列处理:
  1.内部警告或通报;
  2.责成试点学校暂停部分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招生资格,并进行整改,经再次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3.责成试点学校暂停部分网络教育专业的招生,并进行整改.经再次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4.取消试点学校部分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附件2
  2002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自我检查要点

  一、学校对网络教育的定位、管理体制和监控措施
  l.1学校领导对网络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在规范办学和狠抓教育质量上采取的相应措施,网络教育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的表述;
  1.2学校对网络教育的定位和网络教育学院自身的办学定位;
  l.3网络教育学院与学校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院系所之间职能分工和工作协调情况;
  1.4网络教育学院开发的课件等教学资源在校内教学中的使用情况;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