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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重新研究函授部、夜大学发展规模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重新研究函授部、夜大学发展规模的通知
((84)教计字178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我部于一九八三年审定了部属各高等学校一九九○年日校发展规模,并布置各院校制订函授部、夜大学一九九○年前后的发展规模方案并报部审定。各院校本着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积极挖潜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初步方案,但有些院校所报函授部、夜大学发展规模方案偏小,也有个别院校,夜大学规模与本校日校部分相比显得大了些。为此,请你们根据本校情况,结合我部提出的原则意见,再次进行研究,于九月三十日前将你们对函授部、夜大学发展规模的调整意见报我部。

  为了通过函授部、夜大学这种行之有效的办学形式,积极促进高等教育有较快发展,使之与普通高校日校一样为国家培养各类合格的专门人才,各院校在修订函授部、夜大学发展规模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充分考虑到近几年来本院校的成人教育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为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此,应尽量在一些教学力量尚有余力的老专业内有计划地安排函。授、夜大的教学任务。在研究落实函授部、夜大学发展规模时,要处理好函授、夜大发展同日校发展的关系。要首先保证日校任务的完成,同时兼顾函授,夜大的发展。函授教育,在一个地区内要统盘考虑,避免重复,院校之间要有适当的分工。

  二、发展函授部、夜大学,应尽可能多办专科,多办社会上急需的专业。使函授、夜大培养出来的专业人才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要充分利用函授教育量大面广、不受地域限制,占用本院校教学条件少的优点,有计划地大力发展这一教学形式。今后在一定时期内,要采取积极措施,使财经、管理、政法、应用文科等专业有较快发展,以弥补这些缺门、短线专业人才的严重不足,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调整高等教育内部的层次和科类比例关系。

  三、综合大学、师范院校、外语院校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考虑如何利用函授、夜大的形式,招收一定数量的中等学校教师,分别按照大学专科和本科的要求,将其培养成为具有大学专科和本科毕业程度并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合格教师。具体安排由学校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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