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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同意成立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协会的批复

  1.自愿申请退会者(凡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2.违反协会章程,拒不改正者;
  3.被政府主管部门撤销外贸经营权的经营单位;
  4.被政府部门注销和取缔的团体。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中国进出口质协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经半数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或半数以上会员认为有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职责:
  1.讨论和确定协会工作方针任务;
  2.听取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
  3.修改并审议协会章程;
  4.审查协会财务预、决算;
  5.审议会员代表提案;
  6.选举理事会。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经民主协商由会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大会职权。
  第十四条 理事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再担任其职时,由理事单位提出新的人选报协会,经会长办公会同意予以更换,并提交下次理事会补议。
  第十五条 理事会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协会重大问题;
  4.修改和审议协会章程;
  5.审查协会财务预、决算;
  6.选举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7.聘请名誉会长。
  第十六条 协会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在会长领导下,由专职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
  协会重大问题由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扩大到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长办公会由会长或专职副会长主持进行。
  第十七条 协会的办事机构是秘书处,下设秘书处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在会长或专职副会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工作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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