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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培养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养员的指示

  (三)由于仅仅依靠举办师范学校、初级师范学校和师范速成班,在若干地区,特别是最近两、三年内,还不能完全补足小学师资的差额,这些地方可以根据具体需要,举办1年至2年的短期师范班,招收16至25足岁的高级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使结业后,担任初级小学的教学。短期师范班一般附设于初级师范学校,必要的时候亦可单独设校。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和学生人民助学金都按初级师范学校标准执行。学生修业期满,考查成绩及格,发给短期师范班毕业证书。另外,每个地区总或多或少地还散在着一些社会知识分子,这是国家教育建设当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应该很好地动员发掘,吸收其中来历清楚,并具有初级中学肄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予以短期训练,使担任小学教师。
  (四)对于小学教师轮训班,从1956年秋季起,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小学师资平衡情况与轮训对象的多少,来考虑继续举办或停办、少办。因停办、少办所剩余下来的师资、校舍,应利用改办为初级师范、师范速成班等培养师资的机构。

  三、为了大量培养幼儿园教养员,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发展幼儿师范学校和初级幼儿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必须作适当发展,但由于它的原有基础太小,作更大的发展比较困难,为了满足幼儿园对教养员的大量需要,各地应更多地举办初级幼儿师范学校,作为过渡办法,以培养较为合乎规格的教养员。幼儿师范学校在今后若干年内的主要任务,应是培养教养员的骨干力量(在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后,初级中学毕业生还有剩余的地区,亦可举办速成幼儿师范班)。如暂时不能单独设校,可在师范学校附设幼儿师范班或初级幼儿师范班(初级师范学校只附设初级幼儿师范班)。要求幼儿师范和初级幼儿师范的毕业生,首先能基本上供应大、中城市、工矿区幼儿园和一般地区示范性幼儿园所需要的教养员。
  (二)除发展幼儿师范学校和初级幼儿师范学校外,各地亦可根据实际需要,仿照迅速培养小学师资的办法,举办短期幼儿师范班,招收高级小学毕业生,予以1至2年的业务训练,使担任教养员的工作。

  四、为了很好完成培养小学和幼儿园师资这项十分繁重而又复杂的任务,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小学教师的质量,不仅关系小学教育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中学教育的质量。因此,在制定小学师资培养计划时,要保证数量,也要保证质量,在可能条件下,应尽量提供较合规格的师资。凡可以由师范学校毕业生供应的,就少由初级师范毕业生供应;凡可用正规办法解决的,就不用或少用非正规的办法解决。短期师范班如果办二年制不产生困难,即不办一年制。对幼儿园师资的解决原则,大体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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