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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单位小型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

  四、确定占地面积。
  五、确定工程总造价。
  六、主要设备规格性能和材料品种及数量明确。
  七、可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

第二章 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第十条 土建工程
  一、设计总说明书
  (一)设计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和专业的说明书组成。
  (二)初步设计总说明应对整个土建工程设计作总体方面的文字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批准的工可报告文号有关的内容摘录)
  2、建设单位委托书。
  3、工程所在地区的位置、气象、地理环境、水文地质、地震烈度等自然条件,水、电、气、燃料等能源情况,交通运输条件,有关用地、环保、消防、抗震、劳动安全的要求和根据;有关的使用要求和生产工程资料。
  4、工程设计的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设计采用的定额、指标和标准。
  5、工程设计的规模和范围。
  6、各项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占地面积,工程总概算)。
  7、存在问题。
  (三)总平面布置说明。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
  二、设计图纸
  (一)区域位置图(本图视工程规模情况可与总平面布置图合并)。
  (二)总平面布置图。
  (三)管道综合平面图。
  (四)建筑平、立、剖面图。
  (五)给、排水管道总平面图。
  (六)供电总平面图。
  (七)暖、通道总平面图。
  (八)其它有关的图纸。
  (九)设计图纸的内容和范围均应满足有关规定。
  三、建筑
  (一)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城市要求并按使用性质和生产类别等阐述建筑物对噪音控制、采光、通风、日照、温湿度、净化等或其它特殊要求。
  2、简要说明经方案比选后确定的设计方案特点。
  3、根据使用功能和生产工艺要求所确定的建筑平面布置、层数和层高,对室内和其它环境条件所采取技术措施。所采用的装修标准。
  4、建筑物的立面造型及其与周围环境空间的关系。
  5、在节能、人防、三废治理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6、建筑的组成、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面系数和其它建筑技术指标的说明以及必要的建筑特征表。
  7、对分期建设或有扩建计划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以后续建或扩建的处理原则和意见。
  8、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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