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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附件:一、免税种植业、养殖业范围
     二、免税农林产品初加工业范围
     三、免税边境贫困国有农场名单(略)
     四、免税边境贫困国有林场名单(略)

附件一:
             免税种植业、养殖业范围

  一、种植业
  种植业是指人们利用植物的生活机能,采取栽培等措施,以取得符合社会需要产品的生产事业。免税种植业的范围包括:
  (一)种植粮食作物:包括种植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杂粮及其他粮食作物。
  (二)种植经济作物:包括种植棉花、烟草、麻类植物、油料植物(含木本油料植物)、糖料植物、香调料植物、各种热带和南亚热带植物(如咖啡、椰子、香蕉、菠萝、龙眼、芒果、天然橡胶等)及其他经济作物。
  (三)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作物:包括种植、栽培各种林木(含经济林木)、竹、林木种子、苗木。
  天然林(竹)属于免税种植业的范围。
  (四)种植园艺作物:包括种植瓜、果、茶、蚕桑、蔬菜(含各种山野菜)、竹笋、花卉及观赏植物、啤酒花、药材、胡椒、种苗及其他园艺作物。
  (五)种植食用菌类作物:包括种植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茹及其他食用菌类作物。
  (六)种植绿肥及饲料作物:包括种植苜蓿、紫云英、毛苕子、三叶草、水葫芦及其他各种畜禽用草料。
  二、养殖业
  (一)畜牧养殖业
  畜牧养殖业是指利用粮食、牧草、工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其他农作物产品、秸杆、工业副产品、天然或人工草场等,饲喂或放牧养殖各种畜禽类动物。具体包括喂养或放牧养殖大牲畜(牛、马、骡、驴、骆驼等)、小牲畜(猪、羊等)、家禽(鸡、鸭、鹅等)、其他经济动物(兔、蜂、蚕、珍兽、珍禽等)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等。
  宠物类的养殖不属于畜牧养殖业的免税范围。
  (二)水产养殖业
  水产养殖业是指利用人工水域(池塘、水库、温室、工厂化养殖设施)、天然水域(江河湖泊、沿海滩涂、海湾)和稻田等,放养各种水产动物和水产植物。
  1.水产动物养殖:包括放养鱼、虾、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
  2.水产植物养殖:包括养殖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及其他水产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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