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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和建设要求

1.5.2 旅客日发送折算量,指车站年度平均每日发送长途旅客的数量及短途旅客折算量之和。
1.5.3 在车站发售车票的城乡短途班车(系指班次密度大、站距短、旅客上下频繁或班线长度在30公里以内的班车)旅客日发送量,按每2人次折合,人次计入车站旅客日发送折算量总数。
1.5.4 核定站级时,行包日发送量按每件换算为1人次计入站务工作量。

2. 站址选择


  车站站址根据下列原则选定:
 2.1 便利旅客集散和换乘。
 2.2 车辆流向合理,方便出入。
 2.3 具备足够的场地,能满足车站建设需要,并有发展余地。
 2.4 结合城市规划要求,合理布局。

3 建设规模

 3.1 车站主要由站房、发车位、停车场(库)、站前广场、保修车间、生产辅助设施和职工生活用房等组成。
 3.2 站房建设规模,以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为主要依据计算、结合其它条件,按设计年度进行合理规划。
3.2.1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指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的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中最高时刻聚集在站的旅客人数。3.2.2 车站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按旅客日发送折算量乘以相应的百分比计算:
  500人次以下者为30%~40%;
  500~3000人次者为30%~25%;
  3000~5000人次者为25%~21%;
  5000~7000人次者为21%~18%;
  7000~10000人次者为18%~16%;
  10000人次以上者为16%。
  旅客日发送量较少,而流时又过分集中的车站,可按实际最高聚集人数计算。3.2.3 设计年度指车站建成开始使用后的第10年。
3.3 车站各主要处所建筑面积
3.3.1 站房
  候车室根据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按每人1.20平方米计算;
  售票厅按每个窗口20.00平方米计算;
  行包托运处:托运厅按每一托运单元(柜台)前留足20.00平方米计算;行包受理作业面积按每一托运单元20.00平方米计算;库房内行包占用面积按每件0.30平方米计算,行包员作业面积按每一托运单元20.00平方米计算,行包入库件数按旅客日发送折算量的10%计算;
  行包提取处面积按托运处的30%~50%计算;
  站务员室按每人1.50平方米计算;
  乘务员室按每人0.70平方米计算;
  驾驶员休息室按驻站车数每车1人,每人0.50平方米计算;
  其它工作用房按每人6.00~9.00平方米计算,单间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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