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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深化地方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技体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各类科技机构受部门、地方条块分割的影响,重复设置,工作低水平重复,缺乏协作,力量分散;学科和专业结构单一、陈旧,与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相关的新兴学科、综合性学科十分薄弱,不能适应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符合当前科技发展趋势;科技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的任务仍很繁重。不少科技机构仍缺少应有的自主权,面向市场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内部活力不够,机构臃肿、人员结构失衡、人浮于事的现象仍较严重,人尽其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尚未形成;有些科研机构面临着优秀人才流失和难以吸收优秀人才的状况。一些科研机构负担较重,甚至有的困难重重、难以发展;不少科技机构偏重于短期经济效益,忽视了科研开发水平的提高和后劲的增强,至使科研水平下降、后劲不足。这些科技体制中深层次的问题,严重制约着科技第一生产力的发展,造成本来就短缺的科技资源的浪费,影响着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能力的增强,必须在今后科技体制改革中重点加以解决。
  从现在到2000年只有三年多的时间,实现《决定》提出的改革目标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时间紧迫。因此,必须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当作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以调整结构、分流人才、转变机制为重点,系统推进,加快步伐,努力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真正使各地科技力量的巨大潜力和创造力释放出来,使广大科技机构在改革中克服困难,获得生机,实现科技生产力的新解放和大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围绕实现《决定》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科技体制的目标及指导思想,深化地方科技体制改革应按以下基本要求进行:
  --正确把握改革的动机。我国科技资源仍然不足,现有科技力量是现代化建设的宝贵财富。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方针进行结构调整工作,目的是为了增强科技实力,根据科技工作不同的规律和特点,按照不同的机制来加强科技工作;人才分流是为了使广大科技人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找准自己的位子,更好地发挥其聪明才智,人尽其才。调整结构、分流人才决不是简单的“卸包袱”和削减数量。无论是进入科技工作的哪个体系,是以政府支持为主还是以面向市场自我发展为主,都体现了按照国家科技进步需要的合理分工,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从宏观上使科技力量合理布局、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本区域内中央所属科研院所、省(市、区)所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各类科技力量的联合和统筹布局,加强集成,提高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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