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广告、宣传......................1940
     电影音像.......................1950
     其它.........................1960
     佣金、回扣......................1970
  雇员报酬
   支付外籍员工报酬.....................2100
  二、服务(含从属费用)项目分类说明
  服务
  定义:服务项目涉及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同货物生产所不同的是,服务并不生产出某种有形的物质产品;而且在服务的生产发生之前,另一经济体的服务生产者与我国的服务消费者就已事先作出安排。
  范围:包括运输服务、旅游、保险、金融服务、通讯、邮电服务、建筑安装、劳务承包、官方交往、政府往来、专用使用费和特许费及其他服务。

第一节 运输



  定义:非居民向中国居民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运输服务。
  范围:包括海运、空运、陆运和其他形式的运输(包括内陆水道系统、外层空间以及管道运输)。运输服务可分为客运和货运两大类: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和其他辅助性服务(港口服务)也计入本项目下。但货物保险,非居民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铁路设施、港口和机场设施的修理及未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不包括在内。
  客运收入:由非居民运输工具向中国居民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
  范围:包括我国居民支付给非居民运输公司的实际票费、他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零星开支以及为此而向运输公司支付的各项费用;同客运有关佣金和代理费也包括在内。但本项目不包括在非居民国内由非居民向中国居民提供的运输服务,该项目应计入旅游(P)。
  范围:同进口有关的各类货运服务及其它辅助性服务的收入;包括与货运有关的佣金、代理费。
  A.海运(1125) 运输费用
  B.空运(1126) 运输费用
  A.海运(1111) 实际票费、船上的食品、礼品、纪念品的消费、个人行李的超重费等。
  B.空运(1112) 实际票费、飞机上的食品、礼品、纪念品的消费、个人行李的超重费等。
  C.陆运(1113) 实际票费、陆运工具上的食品、礼品、纪念品的消费、个人行李的超重费等。
  D.其他(1114) 同客运有关的佣金和代理费等。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