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是利用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贮形成用户数据库,利用公用电信网连接用户计算机终端。用户采用电话或键盘拨号方式接通计算机信息服务台后,通过用户计算机采用用户号码或密码方式打开数据库,根据信息分类检索获取所需数据库内的信息。也可以向用户提供计算机信息处理服务。
一个计算机信息服务系统可以包括本地或跨城市、跨省的若干个数据库子系统和若干个计算机信息服务台,它们与中心数据库通过公用电信网连接,用户通过任何一个计算机信息服务台均可得到该系统内的所需信息。
七、电子信箱业务
电子信箱,即E-mail,是通过计算机与公用电信网相结合,利用数据库向用户提供存贮器(即电子信箱),用户通过公用电信网的各类终端向“信箱”发送信息或提取自己“信箱”内存贮的信箱。
电子信箱系统为每个注册用户分配一个信箱,即在计算机的存贮区内划出一块存贮空间,并确定一个用户名和由用户自己随意修改的密码。用户可在不同的地点、任意时间,利用终端设备通过公用电信网使用"信箱",传递和获取所需的信息。根据信息种类的不同,电子信箱可分为话音信箱、电文信箱和传真信箱。
一个电子信箱系统可以包括本地或跨城市、跨省的若干个计算机子系统,并通过公用电信网与中心计算机相连。在一个电子信箱系统注册的用户,通过任何一个计算机子系统均可得到所需的信息服务。
八、电子数据交换业务
电子数据交换,即EDI(又称无纸贸易)。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把EDI描述为:“将商业或行政事务的处理按照一个共识的标准,开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报文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曾把它定义为:“从计算机到计算机之间结构化的事务数据互换”。总之,它是一种把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处理的信息和数据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数据,通过公用电信网在有关用户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完成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处理的全过程。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可在本地或跨城市、跨省进行。
九、可视图文业务
可视图文业务,即Videotex业务。它是一种利用数据库通过公用电信网向配备专用终端设备或个人计算机等可视终端的用户提供文字、数字或图形等可视信息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数据库检索获取有关信息、检索有关信息并按需要进行修改其数据的交互型服务,也可向用户提供计算机信息处理服务。一个可视图文系统可以包括本地或跨城市、跨省的若干个接入点设备(VAP),用户可以就近通过公用电信网将自己的可视终端与任一个接入点设备相连,并可以得到该系统内所需的信息服务。
经国务院批准,向社会放开经营的九项电信业务,其中后五项(第五至第九项)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所谓增值电信,是相对于基础电信而言的。它是通信与信息经营者通过收集、加工、存贮信息,并配以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借助现有的基础电信网络向用户提供各种电子信息服务。增值电信完全依附在基础通信网上开展业务,与基础网关系十分密切。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由于电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融合,传统的电话网开始向综合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实际上所有的电信业务都将在一个综合化智能网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