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财政部、文化部关于颁发《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文化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文化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文化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种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 事业收入包括;
  (一)演出收入,即艺术表演团体进行各类文艺演出取得的收入。
  (二)演(映)出分成收入,及艺术表演场所进行各类文艺演出和从事电影、录相放映所得的分成收入。
  (三)技术服务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提供各种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
  (四)委托代培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举办各种文化艺术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五)复印复制收入,即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对外提供馆藏资料的复印复制等项目服务取得的收入。
  (六)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后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
  (七)外借人员劳务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演职人员、技术人员等取得的劳务收入。
  (八)合作分成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与外单位合作演出、摄制电影、电视剧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事业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收入。
  文化事业单位上述九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第十七条 经营收入包括:
  (一)销售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租赁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场地和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