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管理指导,大力开展以影视手段为重点,以群众文艺为基础的法制文艺宣传
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十年普法中开展法制文艺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年内召开一次法制文艺工作会议。同时搞好法制文艺作品的征集和汇编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好法制文艺宣传。
积极筹办和成立全国法制文艺联合会,通过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制文艺领域的影响,引导和推进全社会的法制文艺宣传。
进一步完善法制电视节目“金剑奖”的评奖办法和程序,使这一评奖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强与影视、文化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法制文艺作品质量的提高。
与山东电视台联合开办《金剑之光》法制专栏节目,不断扩大宣传阵地、繁荣与发展电视法制宣传。
六、积极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自身的宣传工作
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组织的重大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重点是: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推进依法治理的情况;贯彻执行《
监狱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的情况,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文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情况;贯彻执行
律师法和律师在实施新修改的刑诉法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情况;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七、加强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
一季度分片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三五”普法启动情况汇报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下半年适当的时候,组织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或有关部门,通过视察活动,检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抓紧法制宣传教育的立法工作
从宣传、推广地方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入手,抓紧论证,积极工作,争取年内法制宣传教育立法有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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