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经贸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换发批准证书和实施进出口企业代码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          6200
  青海省          63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64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500

  附件二
 
          联合年检审核合格通知(格式)

×××××公司:
  你公司业经我委(厅、局)联合年检审核合格。请持此通知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换领批准证书。

                      ×××××外经贸委(厅、局)
                       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三
 
           《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

  1.《联合年检报告书》的报告年度为1997年度,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为报告期。
  企业基本情况表(表一)
  2.企业代码: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13位码)。“进出口企业代码”的编码原则是:前4位码为“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一);后9位码为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后两位之间的连接符“-”不需填入。
  3.投资者名称:投资中方或外方超过3方,可附表填报。
  4.国家(地区)代码:由录入机关填列。
  5.所属行业:填写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中的主要业务所属行业。
  6.行业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J4757-94)中小类4位码填写。其中保税区外商投资贸易公司填列在“6390”(其它未包括的批发业)中,投资性公司填列在“9990”(其它类未包括的行业)中,其它企业均应填写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4位行业代码。
  7.企业类别:除“投资公司”外,其余5种类型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8.从业人数: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
  9.外籍人员人数:指在本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外国公民和华侨、台、港、澳人员总数。
  10.批准日期:指企业在外经贸部门首次领取“批准文书”的日期。
  11.登记日期:指企业首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
  12.投产开业日期:生产性企业投入生产(包括试生产)日期,非生产性企业营业(包括试营业)日期。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